探索金融业制度型开放 盘活内生发展动力

发布日期:2024-02-21 13:20:06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张伟伦
近年来,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兴业的步伐不断提速,中国内地金融业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格局。

近年来,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兴业的步伐不断提速,中国内地金融业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格局。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内在要求和鲜明特征。当前,中国始终坚持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制度型开放举措渐次落地,为外资机构来华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外资加快布局国内金融市场也反映出对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高度认可。这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大幅减少外资数量型准入门槛。过去有一些对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准入中总资产规模的要求,对他们有经营年限的要求,都已经取消了,现在更注重外资投资综合资质评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近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跟中资已经完全一致,完全实现了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金融市场运行,已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以来,我国从启动沪深港通、沪伦通、内地与香港债券通、互换通,到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再到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已经在深化金融领域高水平开放上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境外2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均在华设有机构,全球最大的40家保险公司有近半数进入中国市场。在华外资银行资产自2018年以来增长了16%,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增长了117%,111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有中国债券3.3万亿元人民币。目前人民币在全球贸易融资中的占比升至第二位,已有80多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本身就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金融市场的规模正在逐步扩大,结构也不断优化,给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展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推出的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措施,取消了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包括取消外资参股、收购、增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符合WTO框架下4种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式,也顺应了金融业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内在需求,有利于激发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据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消息,目前包括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资理财公司和外资独资货币经纪公司,还有外资独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都已经获批开业,经营情况良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关于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目前已经完全清零。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随着中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加快,更多经营稳健、资质优良、专业特色的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也对中国内地同类机构形成不小竞争。对此,张建平指出,这种挑战包括人才优势、国际市场份额,以及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的不同带来的机构本身的实力等,而且外资金融机构在某些特定领域本身也拥有突出优势,因此可以预见,中国本土的金融机构将在竞争合作的过程中不断修炼内功,提升自身竞争力。

在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周景彤看来,我国金融机构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还需要完善,主要表现在全球布局和竞争能力不足,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的业务仍以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为主,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走出去”更少,而且整体上参与和主导国际金融规则制定的程度有待增强,在IMF、世界银行等国际重要机构中的话语权也有待提升等。

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部门、各地区也一直在金融业扩大制度型开放上进行着实质性探索。例如近日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一大亮点就是聚焦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其中提出,在金融发展方面要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加快推进上海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各项举措落实,更好服务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也要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前沿产业发展、跨境和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支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同时,《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持续探索健全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

张建平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应在竞争面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标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管理模式,吸收国际化人才,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要加强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甚至主动通过合资的形式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开展多种合作,来提升自身竞争力和服务水平。随着金融业扩大开放步伐加快,自贸试验区也要推进金融和贸易投资更加紧密配合。此外,金融监管部门还应创设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促进外资在金融领域稳存量、扩增量和提质量,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