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护航跨境商事交易

发布日期:2023-09-13 10:46:34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张伟伦
近年来,中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化进程,跨境交易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则是争议和纠纷给涉外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困扰。

近年来,中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化进程,跨境交易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则是争议和纠纷给涉外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困扰。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目前多元化、专门化及协商化已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发展趋势。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手段,以其高效、便捷、保密的特点,在国际经贸领域广受欢迎。仲裁裁决的跨境可执行性也远高于一般的司法判决。”中国仲裁法学会秘书长谭剑近日在第三届中国对外贸易合作发展论坛上表示。据悉,截至目前,全球共有172个国家加入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这些国家占国际贸易投资活动的绝对多数,由此决定了全球主要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纠纷,大都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

谭剑表示,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企业面临跨境纠纷和交易摩擦增多的现象。基于国际仲裁的跨境承认与执行,无论是一般的国际商事仲裁还是新兴的投资仲裁,都越来越多地被中国企业所选择。

事实上,在国际贸易蓬勃发展的今天,跨境商法服务越来越凸显出重要价值。摸清各类企业跨境纠纷与风险,不断优化争议解决方式,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解纷能力,是新时代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需的现代化技能。“跨境商事法律服务十分考验法律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因为交易安排往往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制度,它们在思维、文化、意识等方面都可能存在较大区别。比如香港地区法律制度沿袭了英国的法律理念,内地法律制度是大陆法系,二者在法律渊源、组织机构、审理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康达(香港)律师事务所岳丽萍律师近日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经济周期波动与地缘政治格局变动叠加下,国际经贸、投资摩擦增多,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纠纷预防与解决诉求也很突出。跨境争议常具有交易结构复杂、争议主体多样、标的金额较大等特点。在此形势下,除了仲裁,调解作为一种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方式也逐渐成为许多市场主体的选择。特别是随着《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有了重大进展,为执行国际商事纠纷的和解协议提供了统一和有效的框架,进一步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

该国际公约生效后,企业可直接向已签署和核准公约国家的法院提出申请,以跨境执行调解协议。岳丽萍律师表示,相比其他方式,调解更加注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各方的诉求也可以被综合考虑。“比如,很多时候,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一方的接受条件有些苛刻,但本质上双方诉求的侧重点不同,愿意彼此让步,因此看起来表面上似乎‘不公平’,但调解可以从实质上尽量满足各方核心诉求。由此可见,调解对于定纷止争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争议解决方式,既可以单独化解矛盾,也可以相互融合提供解决方案,关键是要从具体案件的特点出发。“例如,我们在处理一宗在美国上市的开曼注册企业控制权的跨境争议案时,案件涉及十余层公司架构和数十起各国诉讼。我们的团队通过专业细致的研究,厘清案件争议焦点与核心,注重争议解决的实质性需求。从法律适用、仲裁地、法律查明、核心问题等方面提供建议,最终帮助委托人设计出解决实质问题的方案。” 岳丽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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