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风险预警 中国海外投资需深挖新兴市场“潜力股”

发布日期:2023-07-19 09:20:08来源:国际商报作者:汤 莉
在谈及对外投资安全审查新趋势时,社科院世经所国际投资室副研究员潘圆圆特别提及了美国安全审查制度的变化。

目前,“一带一路”地区已经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新的增长点;从长期看,随着新兴经济体,尤其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RCEP区域内投资需求的上升,其仍将是中国海外投资最具潜力的目的地。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家全球战略智库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的《中国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报告(2023)》如是指出。

相关数据也给出了佐证。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1-5月,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564.6亿元,同比增长24.2%(折合517.8亿美元,同比增长16.1%)。其中,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30.6亿元,同比增长19.6%(折合91.6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占同期总额的17.7%。

该评级报告显示,本次获评级别最高的国家是新加坡,且发达国家评级结果普遍高于新兴经济体,整体海外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排名前20的国家,除卡塔尔外,均为发达国家。但因发达国家在对华关系这一指标上的得分低于新兴经济体,并维持在较低水平,因此中国企业在发达国家面临的有针对性的政策风险值得重视。虽然新兴经济体在经济基础和政治风险两项指标的得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依然比较明显,但其仍是中国海外投资的“潜力股”。

当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变化迅速,风险逐渐累积,全球化、一体化市场面临分化风险,中国海外投资面临来自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维度的挑战。中国对外投资的规模持续扩大和结构不断优化,迫切需要更精准的风险评估、更有力的风险防控。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研究员指出,在当前全球供应链、价值链运转不畅,地缘政治格局遭受冲击,发达国家政策转型等因素的作用下,全球经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风险评级报告可以从多个维度为应对风险、将风险转化为机遇提供有益参考。

据介绍,本年度报告涵盖了120个样本国家,包括38个发达经济体和82个新兴经济体,从中国企业和主权财富的海外投资视角出发,构建了经济基础、偿债能力、社会弹性、政治风险和对华关系五大指标共43个子指标的评级体系,全面量化评估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所面临的国别风险。

与更新数据之后重新计算的2022年评级结果相比,39个国家的相对排名有所上升,70个国家的相对排名有所下降。从中国海外投资前10大目的地来看,美国和瑞典的排名下降较多,分别下降了9位和6位;荷兰和德国的排名则分别上升了9位和5位。因对华关系良好、偿债能力改善和政治状况稳定等因素,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和几内亚等国家的排名上升较多,分别提升27位、23位和18位。排名下降较明显的国家如摩尔多瓦、突尼斯,分别下降25位、19位,主要是因地缘政治冲突诱发能源与粮食危机、通货膨胀压力,以及经济问题诱发政治、社会等一系列问题所致。

在评估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风险时,报告显示“一带一路”倡议对参与各方和平与稳定发展的积极效应得以展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平均风险略低于整体样本平均水平,“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对华关系和社会弹性得分高于整体水平。伴随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持续推进,沿线国家间的长期互信将不断增进。同时,地缘政治冲突、债务风险、政治动荡风险、粮食安全风险和经济复苏速度不及预期也使得个别国家的投资风险值得引起注意,需要中企做好风险预警。

基于相对较好的经济基础、较强的偿债能力、良好的对华关系和稳定的社会弹性,RCEP其他成员国的国家风险评级得分好于整体水平。但报告提示,RCEP其他成员国的整体投资风险小幅上升,不同国家的投资风险变动分化明显。其中,政治风险是中企进行海外投资决策时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而部分发达经济体对华政策的变动以及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也将构成海外投资的潜在风险点。

在谈及对外投资安全审查新趋势时,社科院世经所国际投资室副研究员潘圆圆特别提及了美国安全审查制度的变化。于2020年生效的美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使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管辖范围有所扩大,其中不仅针对外国投资者需要“强制申报”的范围有所扩展,还有特定类型投资者可享受的例外待遇,法案也将一些国家列入白名单,并促使更多国家建立与美国类似的审查机制。2022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竞争法案》中包含了《国家关键能力防御法案》(NCCDA)的文本,NCCDA旨在建立对外投资的安全审查框架,包括管理部门、审查对象、审查要素、审查过程、提交报告、建立多边合作等内容。这个法案虽未通过,但可借此分析了解美国的关注点所在。潘圆圆表示,因对外投资审查框架在美国国内面临较大争议,其前景具有较强不确定性。即使未来美国建立对外投资审查框架,也可能与早期版本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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