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

发布日期:2023-07-13 10:48:09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刘禹松
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向全国(及特定区域)复制推广24项改革试点经验。

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向全国(及特定区域)复制推广24项改革试点经验。该通知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肩负着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大使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

据了解,本次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包含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2项。涵盖投资贸易便利化、政府管理创新、金融开放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五大领域。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则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和在沿海地区复制推广“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分级分类管理’新模式”两项内容。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李振介绍,2014至2020年,国务院先后六批次集中复制推广143项改革经验,内容涵盖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除了原有的贸易便利化和金融开放创新两个领域之外,政府管理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成为新的拓展领域。

在此次复制推广的24项改革事项中,涉及科技创新的占11项,占比将近一半,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和专利领域,包括“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专利侵权纠纷‘先行裁驳、另行请求’裁决模式”“专利导航助力产业创新协同联动新模式”“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改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此外,还包括产业领域的“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市场化升级新模式”“健康医疗大数据转化应用”,以及金融领域的“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李振认为,这既反映了自贸试验区将创新发展放到了改革开放的重要地位,科技创新成果显著,也反映了当前加快推广科技创新的改革经验,尤其是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的迫切性。

李振说,金融开放创新体现了高水平开放和服务实体经济。本次推广的24项改革试点经验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境外非居民纳税人提供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的“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业务和便利优质诚信企业与境外分公司、项目部等机构账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的“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业务,扩大了跨境人民币应用场景的使用范围,助推人民币实现国际化。“证券、期货、基金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能够更加便利境外金融从业者来中国从事金融服务。“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等金融创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拓展了他们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集成创新为我国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截至2022年底,我国各自贸试验区推出改革创新举措累计达到3400多项,充分发挥了自贸区的窗口、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李振表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步伐未来将进一步加快。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今年6月1日和6月9日,国务院、商务部分别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为各自贸试验区实施提升战略提供了方向和目标任务,同时也增加了自贸区开展压力测试的力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将为我国早日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宝贵的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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