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服务应对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新型争议
中国已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与此同时,随着RCEP对中国正式生效以及中国申请加入CPTPP等协定,相关协定在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监管透明度、跨境信息和数据管理、新金融服务等方面对我国提出了更高的开放要求。”在日前举办的涉外投资的实践与法律服务研讨活动上,国浩金融业务委员会主任管建军表示,我国在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的同时,应当注意确保国内法律政策与已加入国际协定的一致性,以及我国已加入/拟加入的不同协定之间承诺事项的协调,避免出现执行困难和争议。我国可加大相关开放措施在自贸区的先行先试力度,对相关开放措施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以确保平衡金融开放与国家安全。
国浩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马卓檀表示,国内资本市场和海外资本市场之间在规则上存在着客观的差异。在当今时代、环境、监管、客户都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下,法律从业者既要借助境内外市场,也要借助股权债权融资工具,充分理解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定义,发掘企业的真正需求,着眼未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国际商事活动的日趋频繁,涉外纠纷案件数量正逐渐上升。如何处理好涉外纠纷问题,以高质量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也是当前业内关注的重要课题。国浩中亚业务委员会秘书长胡静聚焦近年来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反腐败调查、数据和隐私保护等中国企业在跨境交易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应对之道”。她建议,企业提前做好布局全球的合规化运营工作,梳理合规制度,储备律师资源,为国际化运营建起“防火墙”。
“跨境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区际平行诉讼的协调,境内外仲裁程序配合等,为跨境争议解决带来了新变化。”国浩自贸港业务委员会主任黄宁宁表示,不断涌现的如数据出境、隐私保护等新型争议解决对法律服务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不断提升专业本领以应对中国企业全球化新型争议,把握新时代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