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建设面向全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发布日期:2023-06-09 10:42:45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王曼
“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优的环境和更大的舞台。

“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优的环境和更大的舞台。”6月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商务部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中国已成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要强化市场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在此进程中,要打破地方行政壁垒、破除阻碍市场发展和要素流动的各种障碍,让整个大市场朝着法治化、透明化和国际化的方向逐步迈进。”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助于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显然会带来营商环境实质性的改善,这对扩大和吸收利用外资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分析认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我国通过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消减隐性贸易壁垒,加快相关体制规制与政策的调整,可以促进国内外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力的自由流动,促进国内外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更大力度促进外资存量、扩增量,张建平建议,在加快国内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应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落实好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应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全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的公平统一;同时也要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规定,持续清理招、采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通过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外资企业的资产,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参与标准的制定,不断增强外资在中国投资兴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周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展示中国市场潜力和投资机遇,为国内外投资对接创造更多机会。

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

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建立健全各级跨部门投诉协调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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