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自由贸易协定对亚洲经济体的八点影响(解析一)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
博鳌亚洲论坛日前发布了《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报告。《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报告系统研究了涉及亚洲经济体的主要自由贸易协定,分析研判了自由贸易协定对亚洲经济体的影响,并为促进自由贸易协定在亚洲的更好落实、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公号将陆续分享报告中的精彩内容,报告第五章对自由贸易协定对亚洲经济体的影响做了八点总结,今天摘取的是其中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自由贸易协定和亚洲区域内贸易、亚洲自由贸易协定与亚洲跨境投资以及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政治影响部分的具体解析。(注:报告中所呈现的相关统计数据仅截至报告发布当日。)
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缔结活动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人们普遍认为,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促进成员之间的经济一体化。但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情况是密切的经济联系推动了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于亚洲来说,这一论断尤其正确。虽然并未缔结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但是亚洲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却不断蓬勃发展。近年来,生产网络和区域供应链的联系日益紧密,更加凸显了针对跨境经济活动建立相关制度性安排的必要性。亚洲经济一体化和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结相互促进,广泛影响着区域内的各个经济体。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则和标准较为复杂,相互之间存在冲突(即所谓的“意大利面碗”问题)。这不但给非成员经济体造成了贸易转移等不利影响,也给成员经济体的政府和企业造成了困难。此外,自由贸易协定产生的影响并不局限于经济体内部。自由贸易协定的扩张、扩大和深化,都会对相关国家的政治和社会产生影响。总体来说,不发达的小国由于政府职能受限、国内产业和企业薄弱,其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
东亚经济一体化
经济开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亚洲实现经济腾飞的最重要的两大因素。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末,在WTO框架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推动下,出现了第三次全球化浪潮;得益于此,亚洲经济飞速发展。亚太地区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中心,奉行单边自由化和开放的区域主义。在国家层面,各国均采用外向型发展战略作为国国际贸易政策的核心。虽然当时亚洲各国之间以及亚洲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并未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但在外部需求强劲和发达国家市场关税降低的合力下,亚洲的贸易和投资仍然实现了高速增长。数十年来,市场推动贸易不断扩张,加上外国直接投资持续流入,亚洲一跃成为全球生产中心,技术能力实现纵深发展,常常被称为“世界工厂”。与此同时,区域贸易壁垒逐步降低、物流成本稳定下降、技术不断进步,促使生产向更高性价比的地区迁移,持续推动着生产网络的去中心化。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亚洲各国贸易显著增长,其中以零部件贸易增长最为迅速。
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的国际贸易政策大幅调整,开始重视自由贸易协定。这一转变的促成因素不一而足。首先,受市场驱动,亚洲经济持续一体化,这要求进一步开放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协调与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政策、规则和标准,包括与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政策、规则和标准。在这种背景下,自由贸易协定可以作为配套政策框架的一部分,用于深化生产网络和供应链。其次,欧盟和北美等其他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也刺激了亚洲国家寻求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政策制定者认识到,亚洲各国需要做出制度安排,促进经济一体化,统一亚洲在国际贸易问题上的发声,提高亚洲的议价能力。再次,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也让亚洲各国意识到,只有在贸易和投资上团结一致,亚洲才能迎接共同挑战,实现持续增长和稳定。最后,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进展缓慢,也促使了亚洲各国转而采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形式。
自由贸易协定和亚洲区域内贸易
20世纪90年代末起,亚洲各经济体开始越来越积极地加入自由贸易协定,这促进了地区持续发展,加速了经济一体化。其中,中国不但经济增长迅速,更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和供应链,改变了区域生产格局,一跃成为亚洲集约化生产网络的中心环节之一。
从统计数据(见表5.1)可以看出,2000年,东盟在亚洲区域内贸易总额中的占比为23.0%,东盟与中日韩三国的占比为37.4%,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的占比为40.6%。2010年,这一比例分别上升至24.6%、38.7%和44.1%。2019年,东盟在亚洲区域内贸易总额的占比有所下滑,但东盟与中日韩三国以及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的占比仍呈小幅增长。区域内进出口也呈现出相似走势。
从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20世纪90年代末,自由贸易协定开始在亚洲大幅增多,从而促进了区域内贸易,尤其是出口的增长。第二,得益于东盟六国与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东盟成员国得以进入更广大的区域市场。第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亚洲区域贸易总额的增速超过了世界贸易的增速,因此,亚洲区域内贸易占比的增长显得更加意义重大。第四,虽然差距正在缩小,但从亚洲其他成员国进口的贸易额,仍然明显高于向这些成员国出口的贸易额。这表明,从总量上看,亚洲的贸易顺差仍然依赖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最后,应该指出的是,比较2019年与2010年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区域内贸易的占比几乎没有增长,甚至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的占比也是如此。
增长乏力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首先,虽然签订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但这些协定之间互有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有限。其次,全球范围内,内顾倾向和保护主义抬头,生产活动回流,国际供应链缩短,由此导致区域外部需求走弱,并进一步波及区域内贸易。最后,近十年来,部分亚洲经济体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伙伴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以期扩大外部市场。虽然亚洲各经济体签订了多个自由贸易协定,但是区域内贸易带来的效益鲜有增长,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签订覆盖全区域的全面自由贸易安排,另一方面需要各国制定更加侧重国内消费的增长战略。研究表明,除了降低关税,区域内各国(地区)政府还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以实现贸易自由化,例如减少非关税措施、采取贸易便利化措施、协调原产地规则以及加强自由贸易协定的可用性。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与亚洲跨境投资
在亚洲,贸易和跨境投资息息相关,因此,自由贸易协定对投资也有重要影响。自由贸易协定包含许多消除贸易壁垒和扩大区域市场的规则,方便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亚洲市场,销售更多的产品。换言之,如果自由贸易协定允许企业在一国开展高效生产,那么就会给该国或地区带来投资,使当地的生产环境得到充分利用,提高产品出口额。这样,自由贸易协定不仅仅有利于贸易自由化,还能够促进投资一体化。此外,外国直接投资能够鼓励市场竞争、促进技术进步、扩大税基、增加当地就业和收入、提高人力资本资源素质,因此对发展中国家至关重要。
因此,亚洲国家在表达传统的对贸易自由化的关注之外,也开始努力应对投资一体化趋势。为吸引来自自由贸易协定合作伙伴的外国直接投资,它们努力营造友好的投资生态,包括稳定的政治局势和汇率、稳健的基础设施和法律环境、连贯无歧视的政策法规和充足以及高素质的劳动力。但是,它们也面临着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挑战。总体来说,这些国家的政府需要考虑国内诉求,包括保持经济增长、保护自然资源、维持市场竞争、保障劳动者的人权和薪酬及保卫国家安全等等。此外,它们还要考虑一些特殊目标,例如调整经济结构、保护幼稚产业和控制金融风险等。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政治影响
亚洲相关自由贸易协定的激增表明,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开始积极参与以规则为导向的全球经济活动中。这些经济活动将产生各种深远的政治影响。例如,各国通过加入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可以主动发现问题,修改跨境经济活动相关规则。这对于开放的小国尤为重要。21世纪伊始,新加坡与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和海合会在内的亚洲内外多个经济体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主动推动亚洲贸易规则的建立。这也提高了新加坡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
此外,成立区域集团对于提高成员国在国际社会上的话语权、在未来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占据主导地位也十分重要。例如,在亚洲各国之间以及亚洲国家与其他经济伙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过程中,东盟发挥着核心作用。事实上,21世纪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促使日本和韩国也开始寻求与东盟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均是以东盟为中心签订的。
亚洲国家之间以及亚洲国家与其他地区国家之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也有助于维持亚洲政治稳定。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实现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共同繁荣,拉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互信、缓解紧张局势。例如,中韩之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加深了两国的经济依存,为双方带来了切实利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同样有助于东南亚和亚太地区的稳定。同时,自由贸易协定还能增强国家之间的政治联系。例如,美国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加强了与新加坡和韩国的经济联系,进而强化了其在亚洲的战略安排和支配地位。
自由贸易协定固然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但不断增加的贸易规则,也考验着参与国政府的管理能力。自由贸易协定快速增加,贸易规则日趋复杂,形成了所谓的“意大利面碗”效应。这不仅仅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也给各国实施协定规则造成了困难。首先,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应努力相互合作,交流经验和信息,培养政府官员管理区域贸易的能力,为本地企业参与国际业务提供便利。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协定都要求成立由政府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解决合作、澄清、条款修改事宜谈判等相关问题。
亚洲国家政府在与其他成员谈判的过程中,要努力在开放国内市场与保护本国重要产业之间取得平衡。随着技术进步,重要产业的范围覆盖越来越广泛,从农业到敏感产品制造均有涉及。此外,21世纪1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协定都要求采用电子政府等最新电子手段;与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还牵涉成员的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