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贸易合规报告》:洞见并购风险 抢占竞争优势
《海外投资贸易合规报告》日前在京发布,强调以最大化获取和保护企业自身权益为目标,有效实现知识产权转移、重组和价值创造。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抢占竞争优势的关键性资源,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活动的重要标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萍表示,涉及知识产权的海外并购是一个十分复杂且高风险的过程,即便是大型跨国公司也曾出现过失误。因此我们要把握好海外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关键点,防范相应风险。
《报告》指出,要做好并购前的调查。在确立并购战略之后,要通过调查选择并购目标。一般要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一是看重目标公司何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技术、商标还是商业秘密,或者是把其中的几种要素同时作为考虑的标准。二是根据自己的公司并购战略选择特定类型的目标公司,一般来说,如果以专利技术为并购的关键要素,往往会选择小型创新型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如果是以商标为并购的关键要素,往往会选择大型高知名度公司作为目标公司。
顾萍表示,随着知识产权的相关交易在公司并购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收购的核心目标,有关知识产权价值调查愈发重要,其对于商业目标实现的战略意义也愈发凸显。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调查?顾萍介绍说,如果并购方的首要目标是获得被收购方的骨干员工和技术秘密,那么需要对员工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比如员工是否都签署了保密协议,是否约定了发明创造成果所有权的归属,哪些是骨干员工,已使用哪些激励方法来激励骨干员工,骨干员工是否愿意留下来继续为并购方工作,是否有竞业限制条款防止骨干员工离职后使用保密信息从而损害目标公司利益。
“如果并购方的首要目标是获得关键技术,那么调查重点将集中在技术相关的方面,比如目标公司采用哪些措施来保护关键技术,是否采取了适当步骤来保护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实施及其产品是否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购方是否可以先获得技术许可。如果并购方首要目标是通过并购获得驰名或新兴的品牌,从而进入一个新市场或者扩大市场份额,那么调查的重点则在于目标公司的品牌是否获得了全面的权利保护。”顾萍说。
此外,企业还需要对目标企业所在国与并购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包括所在国的各项法律规制、技术进出口管制条例和各类涉及安全的审查与调查程序等,同时还需要关注法律法规未涉足的风险,以及法律未禁止规定和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等问题。
顾萍强调,同时也需要注意目标企业已有的知识产权许可等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中国企业并购海外企业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签署的知识产权许可等协议是否违反所适用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规,比如限制研发改进;限制购买竞争技术;限制被许可方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限制被许可方实施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限制被许可方购买原材料产品及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禁止知识产权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等。这些条款都是明显违法无效的,一旦发生诉讼势必会直接损害并购方中国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