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观点:五方面着力创新对外投资方式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的实施路径,可从五个方面着手实施:进一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对海外并购的引导;构建全球网络体系;规范海外经营行为;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到,深圳坚持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纵观我国改革开放,对外开放经历了由出口创汇和引进外资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发展历程。
“引进来”与“走出去”协调发展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所在
“引进来”是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IFDI),“走出去”是指对外直接投资(OFDI)。20世纪80年代,对外开放的重点是引进外资和出口创汇,外商直接投资将他们的技术、管理、国际销售渠道同中国低成本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相结合,创造了一个双赢局面,跨国公司通过产业转移获得了丰厚利润,同时解决了我国制造业没有国际竞争力的问题,中国的开放消除了制约中国工业化的外汇缺口。2001年召开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一次提出要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此后,历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都强调要“走出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融入全球化的方式转向参与全球规则的制定,以双向投资融入全球价值链,实现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协调发展成为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所在。
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引进来”与“走出去”更趋平衡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格局产生了深刻变革,全球资本流动出现波动性下滑。从FDI流入量所占份额来看,发达国家所占份额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56.51%下降到2012年的41.51%;新兴经济体所占份额呈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8.23%上升到2012年的16.40%。从FDI流出量所占份额来看,发达国家所占份额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79.82%下降到2012年的65.38%;新兴经济体所占份额呈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4.45%上升到2012年的10.28%。中国作为经济全球化链条上重要的一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一直稳步增长,作为规模空前的新兴市场,中国成为全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国际金融危机后受国内巨额外汇储备以及国内产业转型的影响,全球资源资产估值偏低给企业带来机遇,推动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中国对外投资实现了逆市上扬,制造业、房地产以及科技信息领域对外投资迅速增长,能源以及矿产领域投资增长速度趋于放缓。同时,呈现出以并购投资购买战略资产实现在发达国家布局的投资日益增多的特点。
“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轮驱动和良性互动
回望世界主要经贸强国,都经历了“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轮驱动历程。美国在“马歇尔计划”和“道奇计划”的推动下,迎来了国际投资的扩张期,1973年对外投资存量突破1000亿美元,1980年超过5000亿美元,占世界的39.3%。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平均占世界1/4以上,吸收外资占世界1/5,规模远超其他国家,始终保持世界最大资本输出、输入国地位。德国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开始鼓励对外投资,1980年从净输入国转为净输出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投资存量占世界比重十分稳定,基本保持在7%左右的水平。日本是在20世纪80年代将“贸易立国”战略调整为“投资立国”战略,日本对外投资迎来高速增长期。1980-1990年,日本对外投资年均增长37.5%,远高于贸易增速,投资存量占世界比重从1980年的3.6%上升至1990年的9.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一直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12月,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100.2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2.29万亿美元。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369.1亿美元,蝉联全球第二,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1988.8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三,流量和存量分别占全球的10.4%和6.4%。从2015年开始,对外投资的规模连续多年大于引进外资的规模,这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从最初的“引进来”为主进入到当前的“引进来”与“走出去”共同发展的阶段,在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演变40年的过程中,中国双向投资驱动经济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
随着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开始实施自贸区发展战略,我国开始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新一轮改革开放历程,中国的引进外资环境准入门槛更低,也更加符合国际规则。负面清单管理成为新一轮吸引FDI进入强有力的推进器。引进外资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外资更多地流向高技术产业。同时,针对境外直接投资的监管,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审核模式,极大地简化了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流程。同时随着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推动,走出去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投资领域和地区更加广泛。我国企业遍布亚洲、拉丁美洲、北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
近十年,我国对外投资年均增长27.2%,跻身对外投资大国行列。但总体看,企业走出去仍处于初级阶段,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够强,非理性投资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领域潜藏着风险隐患。对外投资既要鼓励,也要加强引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的实施路径,具体来看,可从五个方面着手实施。
第一,进一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产能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国企业共在44个国家建设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99个,累计投资307亿美元。其中,在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的75个合作区累计投资254.5亿美元。合作区已成为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发挥了投资集聚效应和产业辐射作用。因此,进一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对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扩大我国对外投资影响、促进互利共赢具有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对海外并购的引导。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跨国并购等新方式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加强对海外并购的引导,重在扩大市场渠道、提高创新能力、打造国际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构建全球网络体系。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的目标是培育形成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关键环节是要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然而,我国投融资网络尚未建立,企业对外投资仍以国内贷款或自有资金为主,境外融资占比仍较低,并购交易也多以现汇交易为主,股权置换等方式很少。此外,生产、服务网络建设也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无论是全球生产基地的网络体系,还是产品售后的服务网络,都亟待建立完善。只有构建全球网络体系,才能提升我国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形成集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于一体的国际产业体系。
第四,规范海外经营行为。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有关部门也建立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及报告制度,执行阶段性管控措施,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引导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遏制恶意竞争。未来一段时期,应继续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规范。
第五,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和改善信息、法律、领事保护等服务,保障海外人员安全,维护海外利益。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对现有政策进行评估、调整,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产业方向和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融资作用,重点支持项目和合作区建设。与有关国家商签投资促进、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协议。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丰富和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