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越南自贸协定(EVFTA)生效对中国企业在越投资的影响
一、协定概览
(1)协定内容
2010年10月,越南总理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同意开始就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进行谈判。历经9年时间,双方终于在2019年6月30日正式签署了EVFTA和EVIPA(欧盟-越南投资保护协定)。欧盟委员会和越南国民议会分别于2020年3月和6月通过协议,协议自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协议生效后,欧盟将取消越南约85.6%关税条目的进口关税,覆盖越南对欧盟总出口额的70.3%。7年后,欧盟将取消越南99.2%关税条目的进口关税,覆盖出口额的99.7%。这是目前为止越南享受的最优惠的自贸协定安排。对于欧盟的出口,越南承诺在该协议生效后立即取消48.5%的进口关税条目关税(涉及自欧盟进口额的64.5%),7年后废除覆盖欧盟对越南97.1%出口额的关税。10年后,越南将取消98.3%关税条目的关税(涉及自欧盟进口额的99.8%)。双方对于剩余进口额采用更长期的关税消减计划或WTO规定的关税配额制度。除此之外,EVFTA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准入、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和可持续发展问题,EVIPA将与EVFTA并行。
(2)协定背景和影响
越南和欧盟的贸易关系发展非常迅速,双边贸易额从2000年的41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564.5亿美元,增长13.7倍。其中越南对欧盟的出口增长了14.8倍(28亿美元至415.4亿美元),欧盟对越南的进口增长了11.4倍(13亿美元至149亿美元)。越南是欧盟在东盟新兴市场国家中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而欧盟是越南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EVFTA协议中的市场开放举措将推动越南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加速发展,扩大越南出口市场。双方承诺废除针对接近贸易额100%的进口税,帮助纺织品、鞋类、家具、农产品、水产品等越南优势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同时,越南消费者能够获得药品、医疗保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欧盟擅长的高端产品和服务。EVIPA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公平、安全和适当待遇,营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越南投资法律环境,将吸引更多欧盟企业对越南开展并购和绿地投资。
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的研究, EVFTA将帮助越南2020年出口额增长约20%。 2025年增长42.7%,2030年增长44.37%(相比未达成协议的基线预测)。进口提升方面,2020年约为15.28%。2025年为33.06%,2030年为36.7%。宏观层面上,EVFTA对越南的GDP贡献率将达到2.18-3.25%(2019-2023年)、4.57-5.30%(2024-2028年)和7.07-7.72%(2029-2033年)(注意,上述预测并没有考虑新冠疫情短期对国际贸易和长期对全球价值链重构造成的影响)。
二、中国企业对越投资现状
2011年以来,中国企业对越南直接投资净额增长约5.1倍,达到11.5亿美元(2018年)。虽然总体规模较小,但增速非常大,反映出中国和越南之间在全球产业链上的相对位置发生了显著变化。2019年中国人均收入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国内劳动力成本的迅速提升给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带来了较大成本压力。一些制造业企业开始将加工装配环节转移至越南。2018年中美经贸摩擦爆发后,很多中国企业将越南作为转口贸易的“跳板”,来规避美国高企的关税壁垒。这其中就伴随着为应对美国原产地规则执法而把部分下游生产环节移至越南的直接投资活动。
从投资环境来看,越南自1986年提出“革新”计划开始,转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两国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上的相似性使中资企业面临更少的制度适应成本和时间。与我国边境地区长期的频繁交流也缩短了两国的文化距离,便于投后整合。此外,越南和西方外交关系积极稳定,因而出口面临的国际政治风险相对较低。近期,越南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包括土地私有化、公务员合同制、取消户籍制度和工会独立等方面内容,被各方普遍寄予厚望。短期来看,越南营商环境质量或将快速提升,长期上政治改革如能成功拉动经济增长,越南的国内市场也将迅速成熟,中资企业需要及时布局。
本次疫情期间越南在控制病毒传播方面表现较好,截至2020年8月8日,全国累计确诊仅789例,死亡10例。在此背景下,越南经济与政策研究所(VEPR)预测今年越南GDP增长率可达3.8%,仅低于政府年初设定目标0.2个百分点。越南政府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值得肯定,这将成为越南未来吸引外资一个新的因素。与此同时,上半年东盟超过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对东盟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62.3亿美元,同比大增53.1%。1-7月越南吸引外资188.2亿美元,同比仅微降1.9%,好于区域平均水平。由此推测疫情期间中国企业赴越南直接投资增幅较快,我国在越南外资来源构成中的比重将有明显提升。
三、中国企业对越南投资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
1.开拓欧盟市场,应对欧盟外资审查趋紧态势。疫情背景下,欧盟外资审查框架出现重大调整,欧盟委员会先后推出《在《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实施前关于国际直接投资、资本自由流动和保护欧盟战略资产的成员国指南》和《关于在外国补贴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白皮书》,10月份也将生效新的外资审查条例。欧盟各主要成员国也相继推出了各自的外资审查调整措施。从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行业和主体结构来看,欧盟外资新政带有一定的指向性。因此,伴随EVFTA的生效,中国企业可通过对越南直接投资的方式,代替原先市场导向的对欧投资计划。
2.越南本国经济有望大幅提速。上文提到的越南政府部门对EVFTA的GDP拉动效应做出的估算明显较为乐观,但根据世界银行的估算,到2030年EVFTA对GDP的拉动效应也在2.4%的水平。出口部门的扩张将通过贸易乘数效应带动生产资料和服务部门收入提升,最终实现全面经济增长。届时,尽管劳动力成本将有所抬升,但越南国内市场的消费潜力也将大大提高,中国企业可以获得一定的越南国内市场份额,实现销售区位多元化,有效对冲外部市场波动风险。
3.利用低廉的劳动力。越南2019年粗出生率(每1000人中发生的年安全出生婴儿数)为16.5,平均每位女性生育数>2。整体年龄结构非常年轻化,15~64岁人口占比达到69.3%,15岁之下人口占比25.2%,而65岁以上人口仅有5.5%。劳动年龄人口的充足供给带来了显著的工资成本优势,根据CEIC的数据,2019年越南的人均国民收入为2715美元,仅为中国的26.5%。不过需注意,越南人均收入上升较快,2019年增长率为中国的两倍(中国同比增2.8%,越南同比增5.6%),具体情况将在稍后探讨。
4.利用丰富的自贸安排。越南共涉及25个自由贸易协定(FTA),数量居东盟国家前列。目前共有13份协定正在生效,2份正在谈判,9份正处在倡议、咨询或谈判阶段(TPP终止)。低关税为中资企业继续服务全球需求提供了保障。长期来看,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安排使越南成为亚洲和北美、欧洲三大价值链核心区位的连接点之一,有望占据全球产业链的关键位置。因此,对由于中国国内劳动力成本提高和资源环境约束收紧导致竞争力削弱的“边际产业”而言,前往越南可以维持中期成本优势。
5.应对中美经贸关系较高不确定性。中美贸易摩擦爆发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加强了对原产地规则的执法,积极采用“实质性改变”原则,检查包括越南在内的进口商品是否存在“中国产地风险”。今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美国政府为缓解民主党对政府抗击疫情不力的指责,将矛头引向中国,否定中国控制疫情的客观努力与成果。美方在外交、媒体、香港等问题上对中国频繁发难,中美关系面临很大挑战。因此长期服务北美市场的中国出口企业可以考虑对越南投资设分厂,对冲贸易制裁风险。
(2)挑战
1.原产地规则和当地供应链获得性。EVFTA设计了较为复杂的原产地认证规则体系。大体而言,以下两类产品能通过原产地认证:①完全在越南获得的;②在越南生产并包含在越南境内无法完全获得的材料,但该产品在越南经过充分加工。上述商品都必须证明存在在越南境内发生的“特定程度变更”。EVFTA协议文件1为各类产品原产地规则设计了具体标准,企业应重点关注自身业务的合规性。同时,中国企业还应特别注意“包装拆解和组装”等14种生产或加工环节被认为不属于“特定程度变更”。考虑到亚洲密切交织的价值链网络以及越南在纺织等行业对中国上游产业链的高度依赖,中资企业在当地寻求新的供应商可能存在现实困难,长期来看采取类似日韩企业的“垂直封闭型”产业链外迁模式可能更为可取。
2.劳工和环境要求;越南新《劳动法》将于2021年生效,该法极大地扩展了劳动合同的概念范围,限制了企业规避社保缴纳和工作时限方面要求的能力。赋予员工加入工会和其他代表组织的权利,同时明确进行常设性和按要求举行的集体谈判。中国企业在考察人力成本时不能仅关注平均工资水平,还应对以上合规成本作通盘考虑。环保方面,越南加强了2014年版《环保法》,完善环境评估、排放许可证和经济规制手段,法案将于今年年底提交议会通过。中资企业不能因为越南暂时的相对落后地位而掉以轻心,需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培养长期良好公共关系。
3.欧盟“零关税”产品的竞争。越南向欧盟主要进口机械、运输设备、化学品以及食品和饮料,与中国主要出口产品存在较强竞争,特别是在机电领域中国公司将面临很大挑战。此外,越南将向欧盟投资者进一步开放轮胎、建材、食品等制造业部门,由于更加宽松的持股比例、本地雇佣等要求,中国投资者将面临更激烈的本地竞争。对于EVIPA中采用的“投资法庭”制度对投资争端解决效率的影响有待观察。
4.政治风险。中越双方在南中国海存在主权争端,近期越南终止了在南海的部分油气作业合约,并向两家国际石油公司支付超过10亿美元的赔偿金。中资企业需要格外警惕双边外交关系风险及社会舆论风险,及时关注相关区域军事、外交、民间舆论动态。
5.行政程序。越南在开办企业与破产登记方面执行效率低下,在纳税方面存在多项并行法规,且各部委之间缺乏协调,例如同一文档和信息通常需要多次申请或付款,增加了外资合规成本。不过,近年来越南在世界银行公布的营商环境排名中的位置稳步上升,国内正在推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及政务电子化进程,中资企业应及时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必要时可聘请本地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获取专业咨询意见。
6.土地和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根据Statista统计数据,越南制造业工人时薪已经从2016年的2.38美元涨至2020年的2.99美元,涨幅达25.6%。越南中央政府发布的第90/2019 / ND / CP号法令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将最低工资整体提高约5.7%。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涨幅从6美元到10美元不等。这将进一步刺激越南劳动力成本上涨速度,因此中国企业需要重视自动化生产设备投入。土地方面,尽管企业投资受到疫情影响,但市场研究表明越南的工业地产仍维持着较强吸引力。胡志明市和南部省份工业区的第二季度平均租赁成本升至每平米106美元,同比增长9.7%。显示出投资者对工业用地需求不减。
四、结语
伴随EVFTA生效带来的机遇,中国企业开展对越南直接投资可能是适应后疫情时代全球价值链变化、继续维持行业现有分工格局下获益能力的明智之选。但与此同时,必须高度关注自贸协议、本地法规、市场竞争及成本等各方面的挑战,提前做好战略规划与可行性分析,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整体而言,发展对越南直接投资有助于加强两国经济融合程度,维持南中国海和平稳定;有助于重塑亚洲价值链体系,推动以后经济复苏;有助于倒逼国内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向全球价值链上游移动。可以预期,未来中越双边贸易将在亚洲区域价值链中扮演更加关键的作用,在公共卫生和地缘政治风险较高的背景下,发展对越南直接投资将帮助增强区域供应链韧性、筑牢“东盟10+3”合作框架,推动尽早达成RCEP协议。
( 本文作者原瑞辰,系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走出去智库实习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