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设计咨询企业“走出去” 促进我国建筑业国际化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01-17 10:15:26来源:微信号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作者:陈文健
欧美发达国家建筑产业国际化以设计咨询先行,掌握了价值链前端高增值环节主动权。

当前,国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建筑市场进入新的变革期,不确定性增加,新的机遇也不断涌现。在新的形势下,推进我国建筑业在国际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更显急迫。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求,推动我国建筑业在国际市场迈向价值链高端。只有这样,我国建筑业才能具备更大的价值增值能力、资源配置能力、运营管理能力、技术创新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形成相当的行业话语权。而迈向国际建筑市场的价值链高端,仅仅依靠从事建筑承包的企业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大力推动我国设计咨询企业“走出去”。围绕这一观点,笔者将主要谈以下几点思考。

我国建筑业“走出去”仍处于价值链中低端

欧美发达国家建筑产业国际化以设计咨询先行,掌握了价值链前端高增值环节主动权。设计咨询企业往往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基于为投资者负责的理念,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建筑设计服务和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策划、方案设计、技术设计、专项设计、造价控制、承包商选择、施工现场监管和指导以及后期评估等,有效地帮助业主实现了既定的建设目标,并以此掌握了整个建筑行业的话语权,带动施工、材料等相关产业共同走向国际。在很多国家,我国企业作为总承包商承接了大量高端建筑项目,但这些项目的设计和监理工作都由欧美设计咨询公司承担。这些欧美公司掌握了项目后续实施的话语权,压缩了总承包商的利润空间,并且将大量技术和产品的来源限定在欧美国家。例如,北非某国家曾是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最大市场之一,那里许多大型标志性建筑都是由我国企业承包实施,由于业主普遍雇佣欧美设计咨询公司管理项目,这些设计咨询公司虽然在项目上只派出十多个人,却牢牢控制了项目材料设备的审批权,审批的结果就是绝大多数产品设备都来自欧洲。

尽管我国企业逐步意识到这一问题,积极推动设计业务“走出去”,实施了一批EPC总承包项目,也尝试通过中国设计企业进行设计优化和价值工程,带动了部分中国产品的出口,但由于项目咨询管理由欧美公司负责,使用的也是欧美国家标准,我国企业为使用中国产品需要做大量的论证说服工作,沟通推进过程相当艰难。既有的“走出去”路径导致我国建筑业形成“身子出去了但头没出去”的现象,在国际承包市场上的话语权不够,在国外很多项目上都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

设计咨询“走出去”滞后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我国设计咨询行业“走出去”力度明显落后于工程承包业务?一方面,设计咨询在国内外建筑产业链中的定位存在较大差异。国际设计咨询企业主要为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监督管理(监理)服务,前期根据业主功能需求完成初步设计和造价估算,在此基础上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总承包商招标。锁定承包商后,设计咨询企业角色发生本质转变,不再进行深化设计,而是在后续设计采购和施工过程中作为业主助手在保证项目功能和预算控制等方面发挥作用,项目的深化设计交由总承包商整合分包商、供应商和专业咨询顾问等资源在原有设计的基础上进行。

而我国政府管理模式、业主投资管理模式、设计咨询模式、项目交易模式等都与国外差异巨大,导致建筑业国内市场需求与国际市场差别很大。业主作为投资人在管理项目功能、预算以及投资回报等商业安排的同时,往往还要成立大型项目指挥部,既管理设计院,又管理项目招标大量工程专业问题。设计企业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完成施工图设计,虽然效率高,但面对千差万别的工程项目遵循大一统规范,缺乏个性化和经济性。

同时,由设计院完成的施工图设计大多会预先确定设备材料和做法等。虽然我国的设计院也会考虑设计优化,但这在国际工程总承包模式中,项目合同总价已经确定的情形下,总承包商带领专业分包商实施价值工程的力度和方法有本质的区别。基于国内建筑业体制成长起来的设计院,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设计咨询企业相比,在角色上存在较大的错位,即便“走出去”也很难适应国际业主的需求。

另一方面,国内外建筑行业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国的规范标准有7000多本,分类繁多,体系编排较为庞杂,与国际标准和规范也没有交互认证机制。尽管我们积极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也已经完成了部分标准的翻译,但由于标准体系上的差异,国际同行对我们的标准看不懂、理解不了,更谈不上应用。甚至在一些由我国政府出资的项目上,虽然业主对中国标准持开放态度,合同明确约定允许使用中国标准、中国产品,但由于我们的标准与当地惯用的标准无法对接,业主和当地咨询公司无法理解,导致我们项目不仅要满足中国标准,又要满足当地标准,反而形成双重制约,增加项目成本。

此外,设计咨询企业“走出去”主观动力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受国内建筑业环境影响,设计企业对标国际同行、追求国际化发展动力不足,对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也不够重视。加上海外设计项目跟踪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如项目最终未能达成,设计企业承担的成本风险较大,并且海外项目设计收费滞后,汇兑风险高,也影响设计企业“走出去”积极性。由于多重因素制约,我国建筑设计咨询行业始终未能形成国际认可的能力,也没有创新“走出去”模式和途径,在国际竞争中长期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其“走出去”尚需依赖工程承包带动,为业主提供咨询、监理等高端服务的仍以欧美企业为主。

推进建筑业国际化 迈向价值链高端的措施

针对行业体系的差异,推动设计咨询“走出去”,从而真正带动我国建筑业国际化高质量发展,最根本还是需要推进国内建筑业改革。

一、加快推进工程承包模式的改革

建筑业“走出去”面临的现实是:国内建筑产业模式与国外割裂;国内的规范标准、商业模式、管理模式都自成体系,与国际不接轨;在国内面临的客户需求和“走出去”面临的客户需求差异很大……

所以,有必要在建筑产业体制改革过程中,重新构建合理的建筑产业参与各方的关系,按照国际通用的建筑业管理机制加强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咨询。

1.重新定义业主管理的范畴

在项目建造过程中,业主作为投资商,重点关注功能、预算、回报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交由专业的设计咨询企业负责。

2.重新定位设计院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角色

与国际市场需求接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咨询企业,提升其在投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全过程咨询的能力。

3.培养建筑企业的“总”承包能力

将项目实施的部分或全部设计任务交由建筑企业负责,并对产品最终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整体合同负责任,发挥“总”牵头作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工程总承包商。相信这种新的产业结构可以强力助推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同时,由于新的产业结构与国际上是相通的,也有利于整个产业的“走出去”。

二、加快推进我国标准规范的改革

中国标准只有与国际标准进一步对接融合,才有可能更快更好地“走出去”。目前已经有许多关于中外标准对比研究的成果,总体而言,虽然我国企业“走出去”40年历程中已经实施了大量项目,但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还是存在不少滞后,需要大胆改革。

在改革方向上,一是要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在建筑领域尤其是建造环节,在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创新和经验反映到我们的规范标准中,形成能体现我们发展特点和优势、具有更高价值的规范标准。二是在规范标准体系上向发达国家靠拢。由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先发优势,欧美规范在很多国家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标准,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因此要加强对欧美发达国家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理解,对标国际惯例,尤其是在体系编排上要充分借鉴其特点和优点,与其形成良好的继承和呼应关系,以更好地推广中国标准。

在具体推进上,可考虑选取部分城市(如建筑业比较发达的上海、深圳等)进行试点,统筹开展标准体系、业主投资体制、产业体系和设计咨询改革,过程中可以适度引入国外优秀的设计咨询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等,与中国企业形成联合体实施项目,借鉴并积累经验。

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工程总承包改革和标准体系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对整个行业参与各方的重新定位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三、加快推动设计咨询企业“走出去”

迈向国际建筑产业价值链高端,推进国内外产业融通,也需要我国设计咨询企业更多地“走出去”。毕竟行业的融合、标准的推广都是一个“使用”的过程、“活”的过程。只有通过设计咨询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对标准的应用,并在应用过程中通过与国际同行的交流、质疑、争论等,才有可能将我们先进的规范标准推广出去,也才能更好地学习了解国际同行的经验,充分借鉴其在行业管理、标准体系编排等方面的特点和优点,加快推进我国建筑行业的优化改革,与其形成良好的继承和呼应关系,促进我国建筑业高质量“走出去”。

为提升设计咨询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可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作用。鉴于国际设计咨询行业已被欧美企业占据的基本事实,我国设计“走出去”更需要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带动,通过各方协同、抱团出海、整体对外,扩大赢面。走在国际化最前沿的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项目运作和实施过程中,可加强同国内设计咨询企业的合作。尤其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在促进道路、桥梁、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硬联通”的同时,还需要加大规划、标准等方面的合作,推进“软联通”,这其中就涉及大量的规划设计工作,需要设计咨询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提供可行的规划设计方案。

目前国际业务排名靠前的国内设计企业,基本均为我国各大建设集团的下属设计院,代表了行业领先水平,这也有效论证了产业协同的作用和效果。为此,可结合实际考虑选定一批“中国设计与中国施工联动走出去”的示范性项目,探索建立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有效合作的机制,成功后加大推广。

可进一步鼓励探索海外并购,尽快弥补产业短板。尤其是在国内外建筑产业本身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设计自身“走出去”难度较大、见效较慢,通过并购有助于加速提升设计业务国际化水平。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发挥我国政府和行业组织的推动和引导作用。建议设立支持我国设计企业“走出去”的专项基金,对在国际设计咨询领域取得较大突破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设计企业“走出去”开展业务的前期投入给予一定补贴,真正把支持设计咨询“走出去”放到一个更高的战略位置上,发挥其“四两拨千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无论如何推进,迈向国际建筑产业链高端都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多方全力落实、持续推进,逐步提升在国际承包市场上的话语权,从量变到质变,形成强大的竞争力,从而实现我国建筑产业高质量“走出去”。 

(作者 陈文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总经理)

(本文转载自微信号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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