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贡献中国力量

发布日期:2019-06-11 15:00:46来源:作者:
在参与数字治理规则构建过程中,中国应主张“一带一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网络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诉求,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发展中国家对数字治理问题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我们要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共同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当前,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推动数字经济合作正在成为“一带一路”合作的新亮点和新动力,中国也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的原因

一是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数字经济改变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贸易模式,它不仅有利于提升交易效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也有利于拓展新市场、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包容性增长。在这场变革当中,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创新和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各国的经济利益联系也愈发紧密。数字经济合作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议题。

二是数字经济合作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首先,加快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是各国的共同任务,数字经济发展是各国关切的领域。2017年12月,中国联合7个国家发起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16个国家签署了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的合作协议。其次,信息基础设施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促进互联网和数字相关技术的合作共享,通过资金和技术援助等方式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弥合数字鸿沟、推动设施互联互通。再次,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跨境电商平台的建立、通关和物流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将大大增加贸易量。最后,可以利用互联网充分展示、传播各国各民族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况,可以增加各国各民族人民的文化交流和情感交流。

三是中国拥有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的重要力量。中国在数字经济发展领域具备显著优势:拥有广阔的市场、丰富的人力资本储备,以及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支持。2018年,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4.8%。作为数字大国,中国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和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此外,中国的数字经济与区域、全球数字经济是紧密联系、融合交织发展的。随着合作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乃至全球经济都将随着数字化程度的提高而得到整体提升,中国也将从中获益,并获得更大的国际市场。

二、中国的参与策略

一是充分增加交流、凝聚共识,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可以就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数字经济合作重点议题,鼓励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合作与交流;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国际会议,举行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发展论坛,召开相关议题研讨会,推进《“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使已有的合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是协助进行网络能力建设、弥合“数字鸿沟”。“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多数为发展中经济体,各国的互联网发展水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差异。中国应当为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例如通过资金和技术援助、人员培训等方式,协助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低国家开展能力建设,尽快实现互联网接入、普及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和医疗、发展电子商务。跨越“数字鸿沟”、实现互利共赢,使更多发展中国家抓住数字经济机遇。

三是持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是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也是数字大国,是全球数字治理的重要倡议者和领导者,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数字治理。在参与数字治理规则构建过程中,中国应主张“一带一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网络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诉求,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发展中国家对数字治理问题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扩大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共同推进互联网和数字领域国际标准化进程。

(作者介绍 天津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天津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史佳颖)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