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 | 注册泰国公司为什么需要两个自然人持股?
投资者在申请注册泰国公司时,必须提供至少2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泰国《民商法典》规定,泰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少于2个,并且公司在设立注册时必须由至少2名自然人联合发起。因此,投资者在申请注册泰国公司时,必须提供至少2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发起人的国籍不限,可以是外国人,也可以是泰国人。
发起人必须认缴新公司的股份,每名发起人认缴不少于1股。
除了自然人发起人以外,泰国公司注册时还可以有其他法人型的投资者(例如海外公司)共同申请注册。
实践中,中国投资者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安排泰国公司发起人:
一、由2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注册公司,注册完成后发起人保留股份,继续担任泰国公司的股东;
二、由2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注册公司,注册完成后发起人将股份全部转让给2家法人,发起人不再担任泰国公司的股东;
三、由2名自然人和1家或2家法人共同注册公司,注册完成后自然人保留股份,与法人一起担任泰国公司的股东。
在对具体方式进行选择时,中国投资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泰国法律对限制性行业中的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
中国法律对自然人境外投资的限制;
会计准则对境外子公司并表的条件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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