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疫情相关的一些东南亚劳动法规定

发布日期:2020-05-06 16:32:18来源:投资法务研究(微信公众号)作者:曾磊
疫情当前,安排员工休假、降低薪资是很多企业在不裁员的前提下努力应对经营困境的措施。本文针对带薪年假、无薪休假、降低薪资三个方面,简要汇总东南亚几个中国投资比较集中的国家的相关劳动法规定,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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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就业环境受到冲击,雇佣关系、劳动者权利、雇主责任成为劳动争议高发的领域。东南亚也不能幸免。对于已经或计划在东南亚投资、经营或工作的中国企业和个人,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是平稳度过疫情并在后疫情时代更好地规避劳动法风险的必要步骤。疫情当前,安排员工休假、降低薪资是很多企业在不裁员的前提下努力应对经营困境的措施。本文针对带薪年假、无薪休假、降低薪资三个方面,简要汇总东南亚几个中国投资比较集中的国家的相关劳动法规定,供大家参考。

新加坡

柬埔寨

缅甸

泰国

越南

以上仅是原则性的规定。读者如有现实需求,仍应咨询专业人士的具体意见,以免处理不当。

(作者曾磊是资深投资律师,拥有二十年律师事务所和跨国企业实务经验,擅长绿地投资、企业并购、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业务,曾在美国华盛顿的律师事务所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泰国分部服务中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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