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案件回顾 超半数与中国有关 专家提醒要重视!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合规和几宗重大执法案件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记者了解到,去年共有14家公司被处罚,其罚金总额高达29亿美金,基本和2018年持平。
而与历年都不同的是,对个人的执法案例明显增加,史无前例的出现了31件个人处罚案件,其中美国司法部的数量为25件,另有14人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中,这些数字都无疑打破了FCPA的历史记录,成为了合规讨论的新话题。
2019年,FCPA的14个案件中,有8个案件和中国有关,这意味着FCPA所处罚的案例中有接近 60% 的腐败案件是发生在中国或和中国有关。
在 2018年,这个数字是38%。从2008年到2019年的平均数据是30%。可见2019年是与中国极其相关的一年,呼应于中美两国之前发生的各种经济贸易摩擦,同时回应于2018年年底美国司法部宣布对于中国加大执法关注的倾向。
从贿赂的方法来看,有5个案件是间接通过第三方中介来完成贿赂行为的,这一比例高达63%,其中,西港燃料的贿赂方法极其隐蔽,为了逃避法律监管,利用其在中国合资企业的股份,转让给一家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而该股权基金的财务权益受益者就是其行贿的政府官员。
而在另外2个银行的关系雇佣的案件中,其中的德意志银行,其亚太高层为绕开亚太的雇佣政策,要求德意志银行在中国的合资公司雇佣被亚太合规和人事已经拒绝的“推荐”人员。
这种通过当地合资或合作的公司,采取间接迂回战术而达到贿赂目的的方法,已经进入了国际执法领域的关注区域。
对此光曦国际合规咨询公司合规专家缪青提醒企业合规人员注意,如果所在企业组织架构内部拥有合资和合作企业,那么他们能否贯彻执行相同的合规政策并依照执行非常重要,一定要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