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开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论坛在海口召开

发布日期:2023-10-30 13:05:40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作者:
2023年10月28-29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日报社、中国公共外交协会联合主办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国与世界——第89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在海口召开。

2023年10月28-29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日报社、中国公共外交协会联合主办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国与世界——第89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在海口召开。29日下午,在“高水平开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专题论坛上,与会国内外专家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进程中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借鉴香港经验与双港经贸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中心,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淳主持了第一单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进程中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单元的研讨。

海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国梁在致辞中提出,五年来,海南推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了从“顺利开局”到“蓬勃展开”到“进展明显”再到“蓬勃兴起”的喜人变化。下一步,海南省委、省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锁定全岛封关运作目标,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掀起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高潮。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主题演讲中提出,学政策、用足政策、用活政策、用好政策,使高水平开放政策落地生效,形成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突出优势。这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中之重与当务之急。

迟福林院长建议,一是以“两个总部基地”建设相关政策的落地,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盟自由贸易的重要突破;二是以强化产业合作的政策落地为重点,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广东相向发展的重要突破;三是以金融合作的政策破题为重点,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与香港国际市场对接的重要突破。同时,要充分利用立法权,尽快争取务实举措,加快海南的立法进程,增强各方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预期与信心;抓紧以相关立法与政策的落地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独特优势;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大大提升用政策的能力与水平。

与会专家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进程中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研讨。

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吴士存建议,一是推进航天领域的合作;二是以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政策突破实现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打造我国面向东南亚的数字经济桥梁;三是围绕渔业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海上搜救开展海洋领域合作;四是依托教育开放政策吸引新加坡优质高校在海南办大学。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副教授、教务长特任国际关系讲席教授、大学理事会副主席李明江提出,一个成功的自由贸易港,不仅需要有利的政策和良好的基础设施,还需要良好的教育和培训。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海南与新加坡在教育培训领域的合作还有很大空间。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科研信息部副部长王晓红提出,加强与东盟数字贸易合作,助力海南高水平开放。一是建立海南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机制;二是把金融、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知识产权、动漫游戏、影视制作、创意设计、专业服务等作为产业合作重点,将海南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数字企业双向投资的平台;三是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和国民待遇、数字品非歧视性待遇、政府间数据共享、网络数据安全合作机制、假冒伪劣商品朔源机制等方面出台先行先试举措。

柬埔寨皇家科学院中国研究所所长舍雷瓦提出,海南与东盟地理位置接近,且背靠超大市场,有条件成为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枢纽。促进海南与东盟贸易合作,需要构建互惠互利的法律框架,对商品贸易的比较优势进行分析,召开1.5轨交流,建立沿海伙伴关系和海港协议,鼓励投资流动。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李钢提出,新时代新阶段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双自贸”联动,“双自贸”建设中海南自贸港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探路者,海南自贸港应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老挝国立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西提赛提出,加强与东盟交流合作,需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方面的自由便利政策,积极打造除云南外的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

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梦珂提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利用自贸港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政策,利用RCEP与东盟国家开展海洋牧场合作,在渔业种苗、跨区域养殖、水产品进口与检验检疫、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创新制度,形成跨区域的现代化的海洋渔业集群。

香港全球化中心创始人、主席邱震海主持了“借鉴香港经验与双港经贸合作”单元的研讨。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肖耿提出,双港合作关键要降低企业跨空间、跨系统、跨境配置资源的成本。目前,深港正在开展“两城三圈”试点,要把香港优势和深圳的产业、空间优势叠加。海南自由贸易港与香港合作,要实现企业通、园区通、服务通,这需要一系列的制度突破。

利丰发展(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敏提出,借鉴香港经验,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岸新型贸易。一是建立外汇结算便利、有利于三流分离的监管经营体制,并发展贸易融资;二是设立离岸贸易专门主管机构,完善发展新型贸易企业的基本要素;三是建立衔接其他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仲裁体制;四是加强政府与不同地域间的协商并制定相关政策,避免企业多重缴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晋平提出,加快构建双港深度合作的新模式。一是学习香港做法,建立高度自由便利的政策与制度体系,明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进一步促进服务商业化;二是加大对香港生产、资本、信息等要素的引进力度;三是开展双港制度性合作,实现贸易、投资、数据、金融制度的对接。

中国南海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提出,借鉴香港经验,稳步推进自贸港制度型开放;关注“香港所需、海南所长”,深化务实合作;加强战略对接,合作利用东盟资源并开拓东盟市场,更好参与国际分工,将自身打造成通过连接东盟从而面向世界的全球中心城市,助力中国东盟经贸发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王惠平提出,一是引进香港金融主体参与海南本地银行的改革试点;二是借鉴香港经验,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岛免税政策;三是将内地风电产业优势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建设清洁能源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WTO研究中心主任史晓丽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需要在履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同时,尽快明确二道关的政策边界。

华东政法大学自贸区法律研究院院长贺小勇提出,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尽快借鉴经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便利留给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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