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5.7万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来,全国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5.7万件,罚没金额128.8亿元。日前举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2)》显示,2022年,全国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069件、罚没金额约6.2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核心。反不正当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中具有基础性关键作用。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反不正当竞争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反垄断常态化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执法态势基本形成。2022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6件;审结互联网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24件,对27件互联网平台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1.041亿元。
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该案是继2021年阿里巴巴、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后的又一起互联网典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苏发钧表示,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执法越来越关注事后被罚单位的实际整改,处罚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并且学术类、教育类等具备一定公共服务性质的互联网企业,更会成为执法机构关注的重点。
不断提升事前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水平是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一环。加强监督企业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要求,通过约谈提醒、行政指导、执法效果评估、实地检查等措施,督促相关企业不断优化和提升整改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效应和持续效果。引导和规范平台企业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互联网具有发展快、业态形式多样、技术性强的特点,互联网平台领域垄断风险也呈现新的特点,相比事后的处罚,事前的规范更为重要。苏发钧称,根据执法报告中对互联网垄断行为的规制可以推测,在接下来的执法中,相关执法机构会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中小企业的权益和发展空间可以得到更大的保障,而大型企业则需要更加注重自身的反垄断合规建设。
护航数字经济有序发展
针对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打出一系列监管“组合拳”,既破解线上消费痛点堵点,又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厚植我国数字经济竞争优势。
例如制定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打造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针对网络经济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出台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干规定,持续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监管。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雇佣“刷手”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和处罚,线上市场竞争生态得以优化。
腾讯集团公共事务副总裁冯宏声表示,从企业层面看,能否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企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新一轮数字技术需要在监督下,通过与行业技术、领域知识的融合应用,融入实体经济,促进各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表示,反不正当竞争,就是促进竞争和创新。随着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业态不断发展,加强商业标志和商业秘密等商业成果保护,能有效激励和促进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