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特色金融举措赋能上合示范区高水平开放
2月9日,金融支持上合新区政策发布仪式暨上合跨境人民币服务中心启动仪式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活动现场,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宣介《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称上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在当天也同时发布了《关于增供给 抓创新 促融通 打造上合新区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强化金融服务保障,促进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
据了解,上述《意见》围绕拓宽建设融资渠道、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等5个方面,共推出23条金融政策举措,与以往相比,具有创新性更强、精准度更高、集成度更广等特点,将进一步优化金融配置、扩大金融开放创新,促进上合示范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刘翠丽介绍:“《意见》提到的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欧亚班列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跨境融资便利化、数字人民币等多项政策举措为走在全国前列的试点,支持建设的‘信用上合’更是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间的首个跨境征信服务平台。”此外,为满足上合组织国家人员入境用汇便利,《意见》还鼓励各银行机构在上合示范区建立上合组织相关国家小币种货币兑换特色窗口,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上合示范区设立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等。
针对企业反馈的与上合组织国家间经贸往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上合示范区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合作、商旅文交流发展“四个中心”建设,此次发布的23条政策举措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应对“解题”。如为缓解物流货代和进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等难题,《意见》提出,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欧亚班列“齐鲁号”应用场景推出信用贷、运费贷、仓单贷等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实现信息查验、融资放款一体化线上办理,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意见》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丝路电商、公共海外仓、“产业带+跨境电商”等具有上合特色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供配套金融服务,进一步促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同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上合示范区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为试点企业扩大与上合组织国家间货物进出口及开展航运、报税维修等服务贸易提供资金汇兑和汇划便利。
集成度更广也是23条政策举措的亮点之一。《意见》结合目前金融领域有关创新试点政策,对跨境人民币、征信、汇率避险等金融业务进行集成式优化,强化金融与产业的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政策举措效能,助力上合示范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这些金融政策举措在国际物流、跨境交易、信用保险等各个业务环节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支持,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为我们发展上合特色的贸易产业提供有力保障。”传化上合(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全文表示。
根据《方案》,上合新区将通过引进多业态金融产业、创新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强化资本市场经营等17项重点任务,构建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的金融体系,重点推动深化跨境跨区域金融合作,深入赋能产业链供应链“双链”金融,全面提升上合新区金融国际化水平,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青岛市委常委、上合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张新竹表示,自启动建设以来,上合示范区聚力“搭平台、创模式、聚产业、强主体”,深耕金融领域开放合作,出台29条奖补政策,深化应用“上合·银关通”等上合特色金融成果,先后推出“上合E贷”等系列金融服务产品,落地本外币账户一体化试点,挂牌成立“上合资本港”,试点落户QDLP基金,为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提供优质金融资源。此次金融政策发布实施,将为深化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本“活水”和更强的金融“引擎”。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表示,本次发布的政策文件明确了金融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有关举措和未来三年路线图。实施后将对加快上合示范区发展、加强我国同上合组织国家互联互通、扩大成员国本币合作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启动仪式上,上合跨境人民币服务中心同步启动。未来,该中心将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综合服务平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特色化人民币融资、国际结算及人民币清算业务等一站式服务。此外,上合示范区管委会还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并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等5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助力上合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