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1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北京市对外投资发展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商合投资函〔2021〕316号)的要求,现就开展填报2021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1年6月30日以前在北京市商务局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的北京市地方企业。
二、填报内容
境外企业经营状态、境外企业产业链和供应链布局、重点监测境外企业经营情况、重点监测境外合作区运行情况、境外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境外企业投资障碍情况(详见附件1)。
三、填报路径
请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路径打开填报页面并完成填报。(技术咨询电话:67870108-1-4)
四、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部分表单的填写需要进一步获取信息,《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同时填写后可先行提交,其他表单可后续提交,推荐所有表单同步提交。
(二)境外企业《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为必填表单,《经营情况报告》《产业链情况报告》及《合作区情况报告》仅出现在特定境外企业填报列表中。各单位无需自行甄别,列表中有什么、就填什么。
五、时间安排
2021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于2021年9月18日启动,请有关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前完成2021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填报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有效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在报送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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