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0年度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1-04-22 09:20:26来源:辽宁省商务厅作者:
企业半年报填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对外投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加强对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对外投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以下简称半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填报半年报的企业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境外经营活动中止且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注销的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可不参加。企业半年报填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二、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务部《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境内投资主体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履行对外投资报告义务。请各相关企业注意,半年报工作与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不同,凡取得备案(核准)证书的境外企业或境外机构,一律需要填报。对于已取得备案(核准)证书,且已经在投资目的地国家开展业务的境外企业或境外机构,请按照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或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报到登记。

三、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核准)手续和信息报告义务的,其行为将被纳入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公示。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半年报报送的单位,将暂停其境内投资主体的新项目核准、增资、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受理,同时半年报报送结果将直接与申请“走出去”专项资金挂钩,作为申请必要条件之一。

四、填写半年报需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模块,按要求录入相关数据,请各填报企业认真学习和领会《辽宁省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企业填报指南》(见次条)。 

辽宁省商务厅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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