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16 09:26:06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对外经济合作处作者: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注意啦!2021年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注意啦!2021年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2021年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对外经济合作处

2021年4月15日

01

申报对象与截止时间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地方专项: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02

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财政支持项目管理系统”网站(http://czzj.sww.sh.gov.cn)网上填报资金申报材料,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除外)。

1、【注册】登陆框的左下角点击“企业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注册申请提交后需等待商务委审核方可开始申报。请牢记注册时输入的帐号(组织机构代码)及密码,以后的每次申报都使用该帐号进行申请。

2、【登陆】输入帐号(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陆。

3、【申报】登陆成功后,在政策列表菜单下,切换政策分类至外经类,点击对应政策所在行的“申请”按钮,开始填写资金申报材料。

4、【提交】填报及打印完成后点击提交。如暂时不想提交,可点击保存。下次可从项目库菜单中打开并继续操作。

5、【帮助】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书面材料受理要求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在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至以下对应项目的指定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

03

报送地址及咨询

1、对外直接投资项目

地址: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2307-2313室

咨询:王羽丰、赵卫薇、孙璐

电话:60325183、60325182、60325186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地址:江宁路445号时美大厦6层B座

咨询:卢月、孙伊宁、黄婉、陈嘉毅

电话:62717899、62718099

3、对外援助项目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5室

咨询:房蒙

电话:23110775

4、对外劳务合作项目

地址:江宁路445号时美大厦6层B座

咨询:陈志娟

电话:62717264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