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走出去”,南通市对外投资项目专项扶持开始申报
近日,南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启动2020年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记者29日从南通市商务局了解到,此次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包括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鼓励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三方面,均有相应的补贴标准。
此次项目申报对象有两类: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其项目需经商务部门备案或立项,并按时报送统计资料);取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中方投资单位(境外投资企业需在项目所在国家(地区)依法注册、登记和备案,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申报项目必须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援外项目须在此期间中标)。
根据相关政策,南通市将对通过新设、增资或并购方式到境外开展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资源开发等项目的投资企业,年度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按实际投资额(土地、厂房、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获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的创建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300万元、100万元。对企业承揽境外承包工程年度营业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当年给予20万元补助,年度营业额超过1亿美元的,当年给予50万元补助;对企业承揽境外承包工程援外项目,按当年中标1亿人民币以下(不含1亿人民币)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1亿-5亿人民币(不含5亿人民币)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5亿人民币以上项目给予30万元补助。对企业当年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中的海外投资保险和特定合同保险,企业当年保费支出给予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