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取得初步成果

发布日期:2020-06-01 11:28:19来源:今日辽宁作者:
今年4月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建筑企业与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合作经营,鼓励建筑企业与外埠企业联合承包,参与“新基建”和民生工程建设,提高建筑业对辽宁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牵动作用。辽宁省建筑业增加值占辽宁省GDP的6.5%以上,建安投资占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的60%,解决了100多万人就业。

近年来,辽宁辽宁省建筑业逐步企稳回升,2019年建筑业总产值重回正增长轨道,辽宁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54.6亿元,同比增长0.7%,在近几年连续下降的形势下首次转正;在省外完成产值1050.7亿元,同比增长4.9%,外向度29.6%,“走出去”战略取得初步成果。

“专精特”企业少

但是,辽宁省建筑业仍然存在市场份额不高,企业结构不合理,“专精特”企业少,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返辽困难,建筑材料运输不畅,建设项目开工数量比同期大幅减少,辽宁省建筑业面临的冲击更加显著,困难更多、挑战更大、任务更重。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对辽宁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今年4月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打破壁垒

《意见》的出台,对建筑业企业在争项目、争市场、增业绩,开拓市场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我省建筑企业发展的资质、资金、市场等方面壁垒。

《意见》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包括:深化资质改革,放宽资质承揽业务范围,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总承包企业可直接申请同等级或下一等级相关专业承包资质;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继续“走出去”

《意见》重点支持建筑企业与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合作经营,鼓励建筑企业与外埠企业联合承包,参与“新基建”和民生工程建设,提高建筑业对辽宁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建筑业开放发展。包括: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省外、国外市场;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省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应向民营企业开放,不得违规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推进绿色建造

《意见》强化科技支撑,激发建筑业动力创新。包括:加快推进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鼓励创建优质工程,开展辽宁省建筑业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给予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活动。

促进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建造方式。包括: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对被评定为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加分;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给企业“减负”

《意见》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建筑业共享发展。包括:减轻企业保证金负担,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管理,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定缴存金额上限,县级不超过200万元,市级不超过400万元。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拖欠工程款,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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