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东盟如何防范风险?这项合作协议护航企业“走出去”
按照协议内容,三方将建立协同开展深入企业调研机制和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更全面了解重庆涉新加坡等东盟国家企业经营现状的建议和举措、解决纠纷遇到的障碍以及对司法保障的需求,共同搭建依法保障涉新加坡等东盟国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常态化协作互动平台。
为充分发挥法院服务国家战略司法保障作用,共同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健康快速发展,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近日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内容,三方将建立协同开展深入企业调研机制和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更全面了解重庆涉新加坡等东盟国家企业经营现状的建议和举措、解决纠纷遇到的障碍以及对司法保障的需求,共同搭建依法保障涉新加坡等东盟国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常态化协作互动平台。
同时,将对涉及“一带一路”陆上贸易规则等重大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并强化结果运用。
今后,三方将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打造典型案例、开展法律讲座等活动,帮助相关企业提高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创新意识及风险防控意识。
在此基础上,三方还将建立法律风险提示机制,及时发现并通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和法律风险等共性问题,开展定期回访,督促企业改进管理,帮助企业提升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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