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同东盟能源中心签署谅解备忘录
一致同意将在双方能源政府部门指导下推进中心总体框架设置,为中国与东盟深化清洁能源务实合作提供全方面支持。
近日,在第四十一届东盟能源部长会及系列会议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李昇与东盟能源中心执行主任乌塔玛,分别代表中国和东盟方执行机构,共同签署了关于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一致同意将在双方能源政府部门指导下推进中心总体框架设置,为中国与东盟深化清洁能源务实合作提供全方面支持。
本次谅备签署标志着中心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将以机制形式建立并发挥促进双方清洁能源合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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