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支柱一进展更新:金额A多边公约批准发布
引言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税收挑战,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二十国集团(G20)的推动下,全球超过135个管辖区加入了一项突破性计划,即《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旨在通过重新分配征税权(以下简称“新征税权”)来优化国际税收框架。作为支柱一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金额A是为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对超大型且盈利性好的跨国集团全球利润征税权在各管辖区间的重新分配。为避免对金额A的双重征税,引入有约束力的强制性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是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10月,OECD数字经济工作组(TFDE)发布了《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金额A多边公约”)及其《解释性声明》和《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应用的理解》。《解释性声明》对公约中每项条款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而《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应用的理解》则包含了关于金额A税收确定性框架在实践中如何运作的更多细节。
公约概览
金额A多边公约由7个部分、53个条款和9个附件组成,对金额A的适用范围、利润分配及征税、消除双重征税,税收确定性框架,取消数字服务税等做了具体的定义和规范。
金额A范围
► 适用范围:金额A仅适用于全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欧元且利润率超过10%的跨国企业。在金额A实施7年后,各管辖区将对金额A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议,以决定是否将收入门槛降低至100亿欧元。
► 不适用范围:包括采掘业、受监管的金融服务业、国防和某些仅面向国内的业务。
► 新征税权:将跨国企业超额利润(即超过集团收入10%的利润)中的25%重新分配给跨国企业收入来源地所在的管辖区(市场管辖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市场管辖区已经对跨国企业在金额A多边公约中认定的超额利润征税,比如已经征收数字服务税或其他类似措施,则该新征税权分配将被调整或取消。此外,拥有新征税权的管辖区有相应的消除双重征税的义务。
税收确定性
跨国企业可以使用有约束力的多边确定性程序,确定是否适用金额A多边公约,以及如何按照金额A多边公约的规定落地执行。对于与金额A相关的现有税收制度的某些争议,也有对应的税收确定性程序,包括强制性和约束力争议解决。
数字服务税及其他类似措施
金额A多边公约的各缔约方承诺不对任何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及其他类似措施,无论它们是否在金额A的适用范围内。公约附件列出了必须取消的现有措施清单。在多边公约生效后,管辖区将能够提前确定拟议的措施是否会违反这一规定。
生效条件
金额A多边公约需要在至少30个管辖区得到批准,包括目前预计在金额A范围内的至少60%的跨国企业的总部管辖区。一旦满足这些最低条件,已批准的国家可以决定多边公约于何时生效。
缔约方会议
金额A多边公约设立了一个“缔约方会议”,以做出决定或行使多边公约规定的职能,包括有关解释和落地执行方面的职能。
与现行税收协定的联动
金额A多边公约缔约方之间现有的双边税收协定仍继续适用,但以金额A多边公约优先。与非金额A多边公约缔约方的管辖区签订的税收协定将不受影响。
金额A的执行步骤
为符合金额A的相关规定,跨国集团需遵循从利润分配到纳税申报的一系列规则,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安永观察
金额A多边公约反映了目前各成员国就金额A的技术架构所达成的共识。在确保透明度的同时,旨在提高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确定性。金额A多边公约下的税收确定性框架包含了三个机制:预先确定性,范围确定性和综合确定性。这些机制可以鼓励跨国集团通过风险评估/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等争议预防机制提高事前税收确定性,避免事后争议的发生,降低复杂性;并能有效帮助跨国企业获取具有约束力的多边确定性,消除其在收入来源所在的管辖区采取单方面合规行动的风险;同时也确保了跨国集团在不同管辖区适用一致的税收待遇,从而完全消除双重征税。
尽管目前适用范围下的金额A仅适用于少数超大型跨国集团,但对于那些利润率达到金额A门槛,合并收入接近但暂未达到门槛的集团,建议也尽早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细致评估金额A对集团的各种潜在影响,例如超额利润的估算和分配、联结度判断、税会差异的影响、税款计算分配与资金安排、重复征税的消除等。此外,对于存在披露分部业务板块的集团,需根据特别分部规则判定是否适用金额A,必要的情况下需要结合经营目标检视分部政策的合理性。
安永建议企业持续关注后续金额A多边公约的签署进展动态。若企业已经面临存续性跨国税务争议,或者复杂的跨境涉税事项等,为提高事前税收确定性,可以考虑合理利用金额A多边公约的规定,积极着手制定合理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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