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西班牙发布不合作税收管辖区最终名单
► 西班牙财政部发布一项部长令,列出了一份新版的将被视为不合作税收管辖区的国家、地区及有害税收制度名单。
► 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最终名单,但后续会根据发展情况进行更新。
摘要
abstract
2023年2月9日,西班牙财政部发布一项部长令1,该部长令根据2021年《反税务欺诈法》2提出的改革,列出了一份新版的将被视为不合作税收管辖区的国家、地区及有害税收制度名单。
该名单包含24个税收管辖区,其中10个国家和地区来自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最新修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 - 见EY全球税务简报,ECOFIN采用修订后的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2023年2月15日)。尽管如此,西班牙公布的名单并未列载 “欧盟黑名单“中所有的税收管辖区,但包含“欧盟灰名单”中的某些税收管辖区。此外,西班牙的名单中还包含两个已与西班牙正式签署生效的双边税收协定的税收管辖区(即,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最终名单,所适用的税种及生效时间如下:
• 对于无应计期的税收(如,非居民所得税),该名单自2023年2月11日起适用
• 对于有应计期的税收(如,企业所得税),该名单适用于自2023年2月1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
但对于未列入西班牙旧版名单的任何不合作税收管辖区,上述日期将向后推迟六个月适用。
详细讨论
背景
西班牙《反税务欺诈法》对避税天堂管辖区名单进行了非常重大的调整(见安永全球税务简报,西班牙批准《反税务欺诈法》,2021年7月16日)。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避税天堂”一词已被“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取代,不仅包含国家和地区,还扩大至包含优惠税收制度,同时扩充了不合作税收管辖区的纳入条件。但是,在根据新的纳入条件制定的新版“黑名单”发布之前,原名单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税法的变化,西班牙财政部公布了一份新版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这份新名单将确定各项税法中规定的避税天堂反制措施在这些税收管辖区的适用情况,这些反制措施也适用于列在旧版“避税天堂”名单(现称为“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中的税收管辖区。新版名单也将适用于其他涉税义务,如DAC 6申报。
国家、地区及有害税收制度名单
以下国家、地区及有害税收制度已被列入名单:
美属萨摩亚 | 直布罗陀 | 所罗门群岛 |
安圭拉 | 关岛 | 萨摩亚3 |
巴巴多斯 | 根西岛 | 塞舌尔 |
百慕大 | 泽西岛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开曼群岛 | 马尔维纳斯群岛 |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
多米尼加 | 马恩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巴林 | 马里亚纳群岛 | 美属维尔京群岛 |
斐济 | 帕劳 | 瓦努阿图 |
虽然该名单与欧盟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名单大体上保持一致,但亦存在不同之处。具体来说,在西班牙名单中:
• 不包含巴哈马群岛、哥斯达黎加、马绍尔群岛、巴拿马和俄罗斯,而这些国家包含在欧盟名单的附件一中。
• 包含多米尼加和塞舌尔,而这两个国家是包含在欧盟名单的附件二中。
如前所述,西班牙已与名单中的两个税收管辖区(即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根据《反税务欺诈法》,税收协定条款优先于国内针对不合作税收管辖区的防御措施适用,因此对于这两个国家,将适用非歧视待遇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和英国也于2021年3月13日签订了一份税收合作协议。根据西班牙税务机关的证实,该协议并不能将直布罗陀排除在西班牙的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之外。
后续行动及适用性
考虑到上述情况,西班牙本次公布的名单可能引发若干重大不确定性。尤其是,当参考旧版避税天堂名单(1991年发布)时,似乎并未考虑到许多地区在与西班牙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税收情报交换协定时已被从名单中删除。
关于新版名单将会对已与西班牙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和/或税收情报交换协定,但仍列载于名单中的税收管辖区(如巴巴多斯)产生哪些影响,西班牙目前尚未发布任何指引。
注:
1. 部长令第HFP/115/2023号。
2. 法案11/2021, 2021年7月9日, 关于预防和反对税务欺诈的措施(根据2016年7月12日发布的欧盟理事会指令第2016/1164号转化为国内法,制定了关于禁止直接影响内部市场运作的避税行为的规则,修改了多项税收规则和赌博监管规则)。
3. 涉及(离岸业务)有害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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