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专家说 |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异同简述之第一章:财务报表列报及中期财务报告
引言
近期越来越多的美股上市公司开始寻求在香港市场二次上市或双重上市的机会,在美国市场普遍适用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而在香港市场普遍适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HKCPA)制定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虽然针对部分常见交易,两套准则采用相同或较为相似的一般原则及会计处理方式,但因公司性质、交易细节、一般原则的解读、行业惯例及会计政策选择的不同使得两套准则仍存在一些差异。因此,即日起,安永专业业务部“专家说”系列文章将按照会计领域概述US GAAP和HKFRS之间的相似之处以及当前实务中最常见的差异,旨在帮助使用者深入了解、识别并调节相关差异。本期讨论的会计领域为财务报表列报及中期财务报告。
相似之处
两套准则均要求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包含: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一份连续性综合收益表或两份连续的报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两套准则均要求列报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但是,US GAAP允许在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列报股东权益变动,而HKFRS要求在单独的报表中列报股东权益变动。
两套准则均要求除现金流量表和极少数情况(如,适用清算会计处理)外,须基于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
两套准则包含类似的重要性和一致性概念。
针对中期报告,除某些成本的处理外,两套准则的要求基本相似:均要求公司采用上一年度期间生效的会计政策,同时须披露当期采用的新政策;对简明中期财务报表均提出了相似的最低披露要求;均要求基于预期平均年度实际税率核算所得税。
重大差异
1、所要求的报告期间
US GAAP
尽管未要求,一般仍会列报上一期间的可比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即,上市公司通常要提供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同时其他报表必须涵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前三年的报告期间。
HKFRS
必须列报上一期间的可比财务报表。
2、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格式
US GAAP
US GAAP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格式无一般要求。但上市公司必须遵循SEC S-X条例中的详细要求。
HKFRS
HKFRS没有规定标准格式,但有最少单列项目列表的要求,相关要求少于SEC的要求。
3、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日短期借款期后再融资为长期借款的列报
US GAAP
在出具财务报表前,如果公司计划对短期借款进行再融资转变为长期借款,且能够证明有能力通过满足对此类借款进行再融资的具体条件,则将此类短期借款分类为长期负债。
HKFRS
不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再融资的短期借款分类为长期负债。但如果公司预期且可自行决定根据现有贷款额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对短期借款进行至少12个月的再融资,则将此类短期借款分类为非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表——债务的列报,作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
US GAAP
对于发生违约的负债,如果在出具或准备好出具财务报表前,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并同意一年以上不要求清偿负债,或违约行为很可能会在债权人协议规定的宽限期内得到纠正,则可将发生违约的负债作为非流动负债列报。
HKFRS
对于发生违约的债务必须作为流动负债列报,除非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例如,债权人无法在报告期结束后的至少12个月内要求立刻清偿负债。
5、利润表——费用的分类
US GAAP
US GAAP中没有按照功能或性质分类利润表项目的一般要求。但是,在SEC登记注册的公司必须在具体行项中列报基于功能(如,成本)的费用。
HKFRS
公司可按照功能或性质(如,薪酬、折旧)列报费用。但是,如果选择按照功能列报,则必须在附注中披露费用的性质。
6、利润表——终止经营标准
US GAAP
将持有待售或已经处置的、代表已经(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战略转移的组成部分分类为终止经营。此外,在收购日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的新收购业务或新收购的非营利活动符合作为终止经营报告的条件。
HKFRS
将已处置部分、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在当年停止使用的组成部分分类为终止经营的,该组成部分须(1)代表一个独立的主要业务线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或(3)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7、现金流量表——受限现金
US GAAP
通常将称为限制性现金和限制性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变动列示于现金流量表。此外,如果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和限制性现金等价物按照多个项目进行列报,则公司必须将现金流量表中该等项目的合计金额调节至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这一调节表可列报于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附注。
HKFRS
无针对限制性现金和限制性现金等价物金额变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的具体指引。
8、披露绩效指标
US GAAP
US GAAP中无针对具体绩效指标列报的一般要求。SEC规定了某些关键指标,并要求列报特定标题和小计。此外,上市公司不得在财务报表和相应附注中披露非GAAP指标。
HKFRS
HKFRS要求在综合收益表中列报额外的单列项目、标题和小计,但前提是此类列报与了解公司的财务绩效有关。HKFRS规定了应如何列报提供的小计。
9、第三张资产负债表
US GAAP
未作要求。
HKFRS
如果追溯应用新会计政策或采用对第三张资产负债表的余额产生重大影响的追溯重述或重新分类时,必须提供截至最早比较期初的第三张资产负债表。无须提供第三张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附注。公司还应在首次采用HKFRS的年度提供第三张资产负债表。
10、中期报告中对某些成本的处理
US GAAP
每个中期期间均被视为年度期间的一部分。因此,某些在多个中期受益的费用,需要在这些期间内进行分摊,因而会将某些成本递延或对某些费用进行预提。
HKFRS
每个中期期间均被视为一个分立的报告期间。在中期末不符合资产定义的成本不作递延处理,在中期报告日确认的负债必须代表现时义务。
供稿人介绍
简南莎女士是安永大中华区专业业务部合伙人,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美国拥有超过15年的资本市场和跨行业的会计咨询经验。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在美国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后的定期申报、复杂交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问题。从业领域包括高科技、互联网、媒体、零售和生物技术。简女士在美国会计准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法规方面经验丰富,为客户提供了高效、及时的高品质服务。简女士为美国波士顿学院会计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
谢美华女士是安永大中华区专业业务部的业务合伙人,对不同行业的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或香港上市会计师报告提供会计及审计咨询服务拥有丰富的经验。近年来,谢女士主要专注于为安永内部大中华区和整个亚太地区提供会计事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谢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的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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