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德国联邦议院通过《2019年度税法》和《研究津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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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7日,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通过了《研究津贴法》(Forschungszulagengesetz),2019年11月29日,德国联邦参议院(Bundesrat)批准通过该法案,法案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2020年,德国将首次为部分研发项目提供税收抵免(即,“研究津贴”或“Forschungszulage”)。政府希望新法案可以强化德国企业的创新,为政府提高研发支出的计划做出贡献,即到2025年将研发支出提高至GDP的3.5%。新的税收激励将适用于广泛的研发活动,并且将作为德国高度发达的基于公共现金补助的研发资助计划的补充。
2020年1月1日开始,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和所属行业)每年可就研发项目获得最高500,000欧元的资金支持。该笔款项将抵减应纳税额,如果税收抵免额超过应纳税额,将以现金形式支付。因此,这对于初创企业以及处于起步阶段的年轻公司而言非常重要。
资金支持适用于三类研发项目:公司内部研发项目、与大学等机构的合作项目以及合约研究。合约研究的情况下,资金支持是针对合约研究的客户,且仅在研发承包商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的情况下方可获得。
合约研究的资格是柏林大联合政府内最具争议的事项:五月出台的政府草案仍视研发承包商为受益方。然而,在委员会的讨论以及与业界的讨论中表明,为了使德国中小型企业受益,合约研究享受津贴的资格将转移至客户。此外,欧洲委员会也坚持这个转变:合约研究的受益方仅限于合约研究的采购方(客户)。根据当前指引,可以合理推断合约研究仅指研发项目的特定合同。
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需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试验发展分类(根据欧盟通用集体豁免条例中对研发的定义)。“简单的”常规研发过程中的单纯的产品开发不符合研发活动资格。企业须向(财政部门之外的)认证机构申请一份证明,确认所开展活动是否符合欧盟定义的研发资格。目前,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制定的法令规定了申请流程相关的详细信息(如,认证机构的确定),预计将于年底生效。
研发人员直接费用加雇主社会保障缴款将按照合格费用的25%获取资金支持。合约研究按合约金额的60%获取25%的资金支持。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5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500,000欧元的资金支持适用于整个企业集团。
获取德国研发资金的新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有利机会,因为企业可在研发之后申请资金支持,由于企业享有研发税收抵免的合法权利,可预测性大大提高。
已在德国开展研发活动或正在考虑在德国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有必要去调查哪些活动可能符合条件,并阐明研发活动在其业务实践中的定义,哪些活动有资格获得资金支持,以及如何记录这些活动。由于开始日期临近,且新的研发税收抵免有文档要求,企业应迅速执行相关流程,以确保2020年顺利获得优惠。
注:
1. https://www.ey.com/gl/en/services/tax/international-tax/tax-alert-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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