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港务局允许在支付仓储费前放行货物
沙特港务局已向所有船运代理、港口码头运营商、进口商、出口商和报关行发出指示,允许货物在支付仓储费前放行。
沙特公报4月28日报道,沙特港务局(MAWANI)已向所有船运代理、港口码头运营商、进口商、出口商和报关行发出指示,允许货物在支付仓储费前放行。
根据港务局发布的通告,货物可在支付未付仓储费前放行,放行依据港务局电子系统中已核准的数据。放行须持有根据《港口共同体法》(Ports Community Law)签发的放行许可证,且须在已批准的仓储费发票开具之日起15天内,按照已批准的时间戳和放行许可证上的时间,全额支付仓储费。新规于4月29日生效。
新规明确规定,仓储费支付前放行货物并不构成任何财务义务的豁免或中止。所有未付金额仍须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应缴仓储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将按照已批准的财务条例和规定收取。港务局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收取这些费用,包括将案件移交主管执法和征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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