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环球新光报》编译版:缅甸强制结汇新增更多出口商品种类

发布日期:2024-11-05 16:00:35来源:驻缅甸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根据缅甸商务部10月30日发布的6/2024号进出口公告,自2024年11月起,包括豆类、大蒜、洋葱、水果蔬菜、藤条、棉花、金属和矿石以及其他矿物在内的7类商品,需将其出口所获外汇的25%按央行定价进行换汇。

《缅甸环球新光报》报道,根据缅甸商务部10月30日发布的6/2024号进出口公告,自2024年11月起,包括豆类、大蒜、洋葱、水果蔬菜、藤条、棉花、金属和矿石以及其他矿物在内的7类商品,需将其出口所获外汇的25%按央行定价进行换汇。

此前,根据外汇监督委员会第66/2022、16/2023 和49/2023号公告规定,通过海运和边境贸易渠道出口的8类商品需将其出口收入的25%汇回国内。这些商品包括各种豆类(黑豆、木豆、绿豆、鹰嘴豆)、油料作物(花生、芝麻)、玉米、橡胶、水产品(各种鱼、虾、蟹、鳗鱼)、畜产品(活牛、活羊、水牛皮、山羊皮、冷冻肉和干肉)、大米和碎米以及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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