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已经2024年8月26日总局第22次局务会议通过。
国市监注发〔202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已经2024年8月26日总局第2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