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减轻对非法使用无人机的处罚

发布日期:2024-03-29 06:50:45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米尔济约耶夫签署《行政责任法》修订案,将非法进口、销售、购买、储存或使用无人机及其部件和备件由刑事犯罪修改为行政违法,并规定非法行为人在自愿交出无人机及其部件和备件后免于承担责任。

乌兹日报网3月18日消息,米尔济约耶夫签署《行政责任法》修订案,将非法进口、销售、购买、储存或使用无人机及其部件和备件由刑事犯罪修改为行政违法,并规定非法行为人在自愿交出无人机及其部件和备件后免于承担责任。

此类行政违法案件由刑事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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