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新规印发企业受保障
为更好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指出,网站平台应当按照依法依约、分级分类、限时办结的原则,快速准确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规范》明确,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以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规范》要求,针对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采取删除或同等效果的处置措施。网站平台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滥用举报处置权利,严禁实施有偿删帖、人情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利用举报处置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流程,规范层级把关,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营商网络环境是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上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类虚假不实信息时有出现,损害企业品牌形象,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甚至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企业家遭受名誉侵害。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颖告诉记者,如果自媒体从业者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诋毁企业品牌形象,或收取费用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度”“带节奏”,并达到扰乱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程度,不仅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规范》的实施强调了平台的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被侵权人涉企网络侵权信息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如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人民法院通过“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调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并强调,针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情形,需要兼顾内部治理与外部生产经营活动运行。《规范》提出,网站平台受理涉股东、高管、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等企业利益相关方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研判认为有必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应当报请省级网信部门审核。对重大事项,报中央网信办相关司局审核。
记者观察到,新浪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知乎等多家知名网络平台已经开设“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专区”,为用户提供了明晰的举报指引,以更好地推动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和侵犯企业家权益信息内容的治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平台秩序。
“平台应合法合规履行主体责任,为广大用户营造健康、绿色的上网环境,共同护航民营企业正当经营,维护正当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的网络空间。”陈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