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济约耶夫批准出口支持计划
根据乌投资和外贸部建议,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9月30日批准名为“新乌兹别克斯坦——产品有竞争力的国家”出口支持计划,乌政府将通过公开竞争遴选出口企业,使其转化为出口龙头企业并给予全面支持。
乌兹别克斯坦报纸网10月3日消息,根据乌投资和外贸部建议,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9月30日批准名为“新乌兹别克斯坦——产品有竞争力的国家”出口支持计划,乌政府将通过公开竞争遴选出口企业,使其转化为出口龙头企业并给予全面支持。
出口企业遴选标准包括:登记法人时间不少于两年;近一年成品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且出口2种以上成品,并将产品出口至除邻国外的至少2个国家;近一年逾期应收账款不超过出口额的5%;出口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30%。遴选出的出口企业将公布在相应的门户网站,每半年更新一次。
分阶段对200家出口企业给予支持和激励(第一阶段50家企业,2023年1月1日起支持100家企业,2023年7月1日起支持200家企业)。相应支持政策包括:7天内全额返还出口商品增值税;将进口合同作为抵押物用于申请商业贷款;根据近一年出口规模,自出口支持基金获得100万至2000万美元不等的融资支持。
该计划还要求乌外贸、投资、地方工业发展和技术调节政府间委员会与各地方政府根据“从企业家到出口商”原则,在今年11月1日前批准相应计划,采取措施,促进每个地区潜在的100家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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