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政府要求胡志明市研究调整港口收费问题
越南《投资在线》6月8日报道,6月8日,越政府副总理黎明慨主持召开的胡志明市港口基础设施收费专题会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计划投资部、工贸部等相关部委,胡志明市人委会,政府办公厅,以及司法部、越南工商会、私营经济发展研究办公室和越南物流服务企业协会等代表与会。
会上各部委认为,胡志明市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规定在胡市开具的货物清单与在其它省市开具的货物清单收取不同费用,应符合《规费、例费法》规定从保障公平、透明、平等和公民权利义务原则;审查暂进再出、过境、转口货物的收费额度;审查是否符合越南作为成员国的国际承诺、国际条约(其中包括《越柬两国关于水路运输的协定》);审查内河运输的进出口货物的收费额度并进行合理调整。
黎明慨副总理表示,国会于2015年11月25日通过的《规费、例费法》已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胡志明市议会出台细化该法的有关港口基础设施收费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完善法规框架体系符合其职责,但在《规费、例费法》生效近5年来后才出台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较慢。
而胡志明市自2022年4月1日起的收费恰逢生产经营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遇到困难的时期。因此,许多企业和协会就港口基础设施收费一事有很多意见。
故此,黎明慨要求胡志明市人委会研究采纳相关部委意见,尽快在2022年7月份内提交市人民议会审查调整,并加强对企业、协会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宣传、解释工作,就港口收费一事寻求一致意见。
黎明慨同时要求财政部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和机关,密切跟踪胡志明市港口基础设施收费调整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