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次延缓部分税费缴纳

发布日期:2022-05-30 15:14:45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慨签发关于延长2022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及土地租金交纳期限决定。这也是越南政府第3次放宽企业和个人税费上缴期限。

越南《年轻人报》5月30日报道,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慨签发关于延长2022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及土地租金交纳期限决定。这也是越南政府第3次放宽企业和个人税费上缴期限。

延长期限的对象包括农业、林业、水产、建筑、饮料生产、仓储运输等多个领域的企业、组织、家庭、个体户、个人。

延长税费的期限为3-6个月不等。延缴的税收总额达15.3万亿越盾。同时还将延长一季度和二季度暂缴的企业所得税期限。延缴总额达51-52万亿越盾。

另外,属于优先领域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可延期缴纳土地租金,时间最迟为12月30日。涉及延期缴纳的土地租金约为3.5-3.7万亿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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