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议会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路领域创造条件
乌克兰基础设施部长库布拉科夫表示,该法案将规范国家和投资者在PPP项目中的相互义务,特别是,使企业获得保障,即国家将履行关于支付运营准备金的义务,即所谓的可用性付费。
乌克兰基础设施部官网2月16日消息:当日,乌克兰议会通过了由基础设施部发起的第5090号法案。该法案规定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和特许经营协议下政府(特许经营商)的长期义务。
现在,国家将能够根据国家道路基金项下的PPP或特许经营协议向私人投资者支付年度款项。
乌基础设施部长库布拉科夫表示,该法案将规范国家和投资者在PPP项目中的相互义务,特别是,使企业获得保障,即国家将履行关于支付运营准备金的义务,即所谓的可用性付费。
库布拉科夫指出,目前我们有2个PPP试点项目——哈尔科夫-第聂伯罗-扎波罗热公路和亚戈金-科威尔-卢茨克公路,这些项目在国际金融集团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支持下实施。此外,在该法案的框架下,今年我们计划宣布招标建设第一条特许经营公路(自克拉科维茨至罗夫诺)。
在PPP框架内签订的合同(包括特许协议)是长期的——平均期限为5至50年。相关协议可明确在项目投产后至协议结束前的国家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向社会资本支付准备金等费用。
此前,由于预算过程的限制,政府(特许经营商)被剥夺了执行此类协议的长期承诺的机会。缺乏长效承诺机制阻碍了投资者参与 PPP项目,影响了道路建设的规模。
法案的关键条款包括:明确了政府(特许经营商)的长期义务;明确了PPP协议项下的长期负债年度应付规模;允许动用国家公路基金来支付PPP项目中政府应付的准备金;规范了特许权租金支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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