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拟改革科技公司上市规定 以加强竞争力追赶纽约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日前提议为科技公司在伦敦上市提供便利,从而在英国脱欧后增强伦敦同纽约和欧盟竞争的能力。
FCA提议,在伦敦证券交易所高级市场(premium segment)上市的前五年,允许“通常由创始人领导的创新型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
双重股权结构允许公司创始人在牺牲普通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保持公司的控制权,在纽约和欧盟最大的股票交易中心阿姆斯特丹都很受欢迎。
这种模式在伦敦的标准市场(standard segment)已经可以采用,但支持“一股一票”的股东维权团体反对在顶级公司上市的伦敦高级市场也引入这种做法。
FCA称:“因此我们在提案中明确表示,我们将不允许通过人为手段将五年期限延长。”
FCA还提议,将必须面向公众发行的股份或自由流通股比例从25%降到10%。
但普通商业企业在高级市场和标准市场上市的最低市值要求将从70万英镑提高到5,000万英镑(6,900万美元)。
降低自由流通股规模,同时提高最低市值要求,将使伦敦与纽约和其他地方的交易所保持一致。
FCA表示,去年全球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规模比2019年增长了42%,其中大部分增长来自美国和中国,而英国在全球IPO中的份额近年来一直在迅速下降。
“目前,我们正在果断地采取行动,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FCA市场监督主管Clare Cole说。
“我们的提议应该会带来更广泛的英国上市项目,增加投资者的选择,同时我们将继续确保适当水平的投资者保护。”
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LSE)表示,这些提议对于确保英国继续成为世界领先的金融中心之一至关重要。
这些提议源于前欧盟执委会成员Jonathan Hill对上市规则进行的一次政府支持的审查。Hill表示,很高兴看到当局加大努力以提高伦敦作为上市地点的吸引力。
关于这些提议的公众咨询将在9月结束,最终规则将在2021年底前出台。
FCA还将宣布放宽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的最终规则,以追赶纽约和阿姆斯特丹的上市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