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废除27项有关税收和公共财产的文件
自2021年1月10日起,越财政部将废除税收领域的21项法律性文件。其中,有下调特别销售税实施细则、农林产品基建、生产、加工的增值税会计业务、对遭受自然灾害、火灾和突发灾难企业的营业税减免、防止通过汽摩经营活动销售价格偷漏增值税和营收税,等等。
越南《投资报》12月7日报道,自2021年1月10日起,越财政部将废除税收领域的21项法律性文件。其中,有下调特别销售税实施细则、农林产品基建、生产、加工的增值税会计业务、对遭受自然灾害、火灾和突发灾难企业的营业税减免、防止通过汽摩经营活动销售价格偷漏增值税和营收税,等等。
同时,也是自2021年1月10日起,公共财产管理领域的6个文件不再生效。其中,土地税缴纳实施细则,机构、家庭和个人以土地使用费作为企业注资的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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