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国有商业银行增资规定
越南政府日前发布第121/2020/ ND-CP号议定,对2015年10月13日颁布的关于国有资金对企业投资以及在企业的管理和使用资本的第91/2015/ ND-CP号议定(第91号议定)的第12条第2款修订和补充。
《越通社》10月15日报道,越南政府日前发布第121/2020/ ND-CP号议定,对2015年10月13日颁布的关于国有资金对企业投资以及在企业的管理和使用资本的第91/2015/ ND-CP号议定(第91号议定)的第12条第2款修订和补充。
第91号议定修订为国家控股超过50%的BIDV, VietinBank, Vietcombank, Agribank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增加法定资本提供法律基础,提高国有商业股份银行的财政能力。越南政府将继续投资资金,以维持国家资本在企业所占股份和出资额比例,也有助于银行确保安全比率达到巴塞尔协议II标准(通过标准方法)并具有更大的增长空间。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强调,为国有商业银行增加注册资金也是银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能支持企业、人民并帮助经济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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