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瑞士双重征税协定将全面生效
修订后的DTA包括了一些新规定,并非旨在使纳税人能够不当地获得税收优惠。新条款专门防止以获取税收优惠为主要目的的操作。
英国与瑞士签订的双重征税协定(DTA)更新,自2020年4月6日起全面生效。新条款致力于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修订后的英国-瑞士DTA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瑞士税收生效,并自同日起对这两国实行源泉预扣税款。自2020年4月6日起,该协定将在英国生效,适用于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公司税。
根据经合组织的建议,修订后的DTA包括了一些新规定,并非旨在使纳税人能够不当地获得税收优惠。新条款专门防止以获取税收优惠为主要目的的操作。
协定中对渠道安排的提及已被删除,关于转让定价调整的第9条的措辞也已现代化。
此外,协定还包括改进后的争端解决条款,其中规定:如果某人认为一个或两个缔约国的行为对其造成或将造成不符合本公约规定的纳税义务,他可以向任何一个缔约国的主管当局提提交案件,而不论这些国家提供何种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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