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土地税征缴办法发生变更
自2020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税法典》中关于农民和农场主缴纳统一土地税的特别税收制度修正案即将生效。
据哈萨克斯坦法律网11月19日报道,阿拉木图国收局发布消息称,自2020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税法典》中关于农民和农场主缴纳统一土地税的特别税收制度修正案即将生效。
目前,哈土地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评估价值,今后将变更为农民或农场主收入,税率为0.5%。同时,为落实总统在9月国情咨文中作出的相关指示,允许特别税收制度所涉及的纳税人及小微企业免缴3年所得税。
阿拉木图国收局表示,农民和农场主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应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提供税收报表,在现金支付或刷卡交易时必须使用在线税控收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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