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外国企业明年将受非居民税务办公室监管
今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外国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在尼日利亚境内获得收入的外国自然人都要受非居民税务办公室监管。
尼日利亚联邦税务局(FIRS)设立的非居民纳税人税收管理税务办公室将于2020年1月在拉各斯投入运营。今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外国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在尼日利亚境内获得收入的外国自然人都要受非居民税务办公室监管。
所有非居民纳税人应将与该局管理的所有税款有关的纳税申报表、信函或询问单,提交给非居民税务办公室。非居民税务办公室将专门为非居民纳税人提供服务,包括税收协定运营问题,跨境交易、公司间交易税收问题以及非尼日利亚居民个人收入的税收问题。
FIRS主席表示,将非居民纳税人确定为纳税人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是为了提高税收确定性,促进税法执行,有利于减少税收纠纷,避免双重征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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