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扩大外资公司出口商品种类

发布日期:2019-06-20 09:52:59来源:驻曼德勒总领馆经商室作者:
缅甸商务部2019年6月6日发布2019第24号通告,依据缅甸进出口贸易法第13条B款之规定,允许外资公司和缅外合资公司出口7类缅甸国产商品。

缅甸商务部网站信息显示,缅甸商务部2019年6月6日发布2019第24号通告,依据缅甸进出口贸易法第13条B款之规定,允许外资公司和缅外合资公司出口7类缅甸国产商品。7类商品分别为:肉类及鱼类、加工过的农作物、纸浆及纸类、种子、洗矿、瓜果蔬菜半成品及成品和木制家具等。上述7类商品出口,须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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