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在乌开展投资合作注意事项(一)
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最好与当地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并获得详细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总统令,作为企业开展经营的依据。需注意避免对出口额、当地用工数量的中方义务的过分承诺,以免乌方追究责任。
乌兹别克斯坦吸引外资政策的重点是欢迎外国投资者利用当地资源和原材料,建立大型生产企业和对中小企业投资,尤其是被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的企业,进行深加工、生产国内短缺产品,补充国内市场,出口创汇。企业的法定资金、投资所占比例越大,乌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就越多。
(1)深入研究投资经营环境,做好风险评估。着重了解乌兹别克斯坦政治、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状况、市场需求、有关吸引外资的政策、税收和外汇管理等重要方面的情况。还要对投资的领域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尤其是对乌兹别克斯坦制定的吸引外资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了解。深入分析乌兹别克斯坦行业发展情况及相关贸易、投资、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投资风险评估。
(2)进行实地考察,对当地消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与当地政府和管理部门进行接触了解。尽可能与当地企业进行座谈、分析实际情况,做到准确判断。同时要考虑到产品向周边国家出口的可能性。
(3)对合作伙伴的情况作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不要只听单方的介绍和保证,不与社会上不正当的人员往来。慎重商签合同,做到每项条款的表达准确,责任分明,不留有尾巴。不随意签订任何书面约束性的文件。
(4)不要轻信合作伙伴的口头承诺,将所有谈判内容落实在合同中,同时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推敲,避免在后期交涉中陷入被动。
(5)选派有经验的人员从事企业管理,要克服语言障碍,拥有可靠的工作团队。
(6)提前预见工作难点,保障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就投资活动可能涉及的利润汇出、劳务许可、享受优惠政策等问题在项目启动前与乌方伙伴商定,并争取写入投资协议,通过出台“总统令”予以确认,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
(7)一定要遵守驻在国的法律法规,办妥一切应办的手续。合法经营,不搞违法活动。要按正常程序办事,不能轻信合作方口头承诺,要寻找正规可靠的合作伙伴。
(8)积极回报当地社会,树立良好形象。要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民风民俗,避免授人以柄。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回报当地社会,避免引起对方产生中方掠夺其资源和市场、剥削其廉价劳动力的误解。
【案例】某中国企业拟与乌方合作生产摩托车,配件抵乌后,乌方合作伙伴借故将中方人员赶出厂房,称摩托车配件为乌方所购,并出具了付款证明(中方企业称付款证明系乌方伪造),后经过乌方法院审理,认定中方企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