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上调进口汽油消费税
哈政府对确定汽油、柴油(航空燃油除外)消费税的相关法令作出修订,将进口汽油消费税提高约1.3倍,自12月11日起实施。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斯塔纳11月13日电,哈政府对确定汽油、柴油(航空燃油除外)消费税的相关法令作出修订,将进口汽油消费税提高约1.3倍,自12月11日起实施。根据该文件,新的进口汽油消费税率为10500坚戈/吨,大大高出目前4500坚戈/吨的现行税率;进口柴油消费税率保持不变,仍为450坚戈/吨。媒体认为,政府希望通过提高进口消费税促进国产汽油销售。据预测,执行新税率后,进口汽油价格可能上涨约5坚戈/升。(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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