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

发布日期:2011-02-25 06:28:59来源:驻多哥使馆经商处作者:
  多哥于1989年取消了进口商品检验制度。1995年3月开始恢复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主要是粮食、食品、肉类、可可豆、咖啡豆、腰果等。其他进口到多哥的商品一律须经法国的COTECNA INSPECTION S.A公司实施装船前的检验,主要核对出口到多哥商品的数量和价格评估。   一、实施装船前的检验程序   1、进口商向COTECNA洛美办事处出具进口合同及形式发票。COTECNA洛美办事处将上述资料传递给出口国COTECNA分公司。   2、COTECNA分公司登记进口合同并发给出口商表格。出口商填好表格后递交给COTECNA分公司。   3 、COTECNA审阅交易合同,核定价格和进口税率。   4、价格和税率核定后的文件正本交出口商,副本传回洛美办事处。   5、进口商在收到副本后连同其他文件交与多哥海关,并办理清关手续。   二、无需实施装船前检验的商品   1、转口商品;   2、保税区用商品;   3、海运或空运一次成交额(FOB价格)低于300万西非法郎的商品(分批发货仍需检验);   4、陆路运输一次成交额低于200万西非法郎的商品(分批发货仍需检验);   5、赠送给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商品;   6、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捐赠的商品;   7、原产地为西共体成员国的商品;   8、常驻多哥外交机构、国际组织及领事机构进口的商品;   9、国际招标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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