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参议院通过2000年《矿产与矿业法》修正案

发布日期:2026-06-22 07:54:36来源:驻利比里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6月11日,利比里亚参议院全票通过2000年《矿产与矿业法》修正案,明确B类采矿证专属本国自然人持有运营,禁止外资控制小规模采矿,遏制外资借本国人“代持执照”、违规用重型设备开展大规模作业掠夺资源乱象。

利比里亚《非洲首页报》6月15日报道:6月11日,利比里亚参议院全票通过2000年《矿产与矿业法》修正案,明确B类采矿证专属本国自然人持有运营,禁止外资控制小规模采矿,遏制外资借本国人“代持执照”、违规用重型设备开展大规模作业掠夺资源乱象。修正案同时将采矿爆炸物审批权下放至矿业部,无需再向总统府申请。

部分议员坦言过往监管成效有限,强调修法核心是保障本国人就业与资源收益,同时不禁止合法的国外技术资金合作,法案目前待后续立法流程,各方呼吁强化执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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