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扩大企业对农业和农村项目的投资优惠

发布日期:2021-07-28 09:01:58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拟扩大企业对农业和农村项目的投资优惠,目前正在就相关政策议定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越南《市场价格物资报》7月21日报道: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拟扩大企业对农业和农村项目的投资优惠,目前正在就相关政策议定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报道称,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正在对《关于企业对农业和农村投资的鼓励政策的议定》广泛征求意见,新文件正式颁布后将取代2018年的第57号议定。根据上述草案,相关优惠和支持政策包括减免国家土地、水面租金。具体包括:企业租用国家土地、水面以实施特别优惠投资的农业项目,可免除自获得批准之日起三分之二租期时间的土地、水面租金;企业租用国家土地、水面以实施优惠投资的农业项目,可免除一半租期时间的土地、水面租金。

土地补贴:企业租用、再租用家庭、个人的土地、水面以实施特别优惠投资的农业项目,国家将给予自项目完工投入运营之日起5年高达20%的土地、水面租金补贴;企业以接收家庭、个人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入股的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用于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原料产地的,国家补贴原料产地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补贴额度为每公顷5000万越盾(约合2174美元),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每个项目最多补贴100亿越盾(约合43万美元)。

此外,企业投资农村、农村项目还可获得地方财政的投资信贷补贴,对于特别优惠投资项目补贴时间最长9年,优惠投资项目最长7年,鼓励投资项目最长5年。利息补贴额度为不超过项目贷款总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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